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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夺人(2/2)

作者:铜钱道人

敬,敢为之效死。

    再加上吴凤练兵很严厉,因为他深知海上战斗虽然说是靠的是个人勇,但是严格的军纪也是有很大的增强作用的,而且不可能永远都在海上走,像以前去浙江港口,上岸出售葬赃物,在路上跟明军打起来,也多亏是明军武备松弛,战斗力弱,要不然自己的这帮只注重个人武力的武士很容易就被敌人的用军阵给打败了。

    所以吴凤练兵,很注重自己命令的威严性,任何人敢质疑或违反,轻则鞭刑杖罚,重则直接杀头。

    麾下的武士听到命令之后,也明白了主公的意思,也没人敢去尝试违抗军令的后果。

    数十人乘坐数只小舟,驶向渔村。

    渔村的人远远的看到这支明显的带着倭国特色的船队,心中也很是不安。

    他们都是福建的船民,因苛政逃到这里的,这海上的海贼的恶名他们当然听过,而这倭寇的凶名更是让人闻之胆寒。

    现在这帮强盗乘舟而来,必定不是什么好事。

    大家都在收拾东西准备逃往山里。

    但是这入海口都是河沙堆积而成,沙地绵软,一脚踩上去,便会莫入其中,直掩住脚踝,行动不易。

    现在又是举家而走,老弱妇孺行动本就缓慢,现在又走在这滩涂上,更是难行。

    村里青壮看到如此情形,便自发留下殿后,这渔村里的壮力还能凑出十几个,一个个都把藏在家里的弓箭、短刀找了出来,准备拼死掩护老弱离开。

    在大明初期,大明律明确规定,民间只有卫所军户家中可用有兵甲,非军户是不能藏的,凡藏兵器者,便已盗兵器之罪论处,而要是藏铁甲3副以上便要杀头,那个时候这条令还算执行严苛。

    但是明中期之后,这些条令便好似已无执行可能,民间的甲胄还算是禁着的,但是兵器已无禁的事情。

    弓箭更是在民间普及。

    这弓箭虽然赶不上军队里的,但也是民间人家自己能做的最好的了,皆是小稍弓的样式,弓力也不弱,弓力约有50磅左右,可抛射百步。

    这帮人从福建逃来这里,手上也是有些本事的,皆是能开弓,能打能拼的血性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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