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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提出清丈田亩与推行雇佣制 (二合一)(2/2)

作者:一夕秋月

首领维系自己部族内的统治地位。

    朱厚照下旨准予鞑靼各部落与大明进行边贸,即开放边境贸易,但需由朝廷统一征税,而且必须持有大明市舶司的出入境凭证才能进入边镇进行贸易,禁止走私。

    不过,贸易需要征收一定的关税,由新成立的大明市舶司统一征收,在领取凭证时统一缴税,即缴税后才能获得入关贸易资格。

    市舶司对于大明的人而言,并不陌生,但他们惊讶的是为何在边镇设立市舶司,因为按照这个时代人的理解,市舶司一般是沿海而设。

    朱厚照知道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知道海关,因而也能理解这些人的惊讶,在后世海关也不只是在海上设立。

    确切的说,大明现在新设立的市舶司与后世的海关一样都是管理出入境贸易的,只是这个世界主要贸易一般是海贸,因而在字面上跟海上关系的比较大。

    在朱厚照的几番解释下,内阁与户部的官员也基本上明白了朱厚照口中的市舶司的意思,也意识到新成立的市舶司不是一简单的机构,其管理的财政收入可能不亚于盐政衙门。

    当然,朱厚照知道一旦开放边贸,最可能影响边贸收入与边镇管理安全的商人走私活动。

    从经济上来讲,走私影响国家收入,会让帝国用强大国防力量维持的边镇贸易没有任何利于国家之处,这也是为何朝廷会屡屡禁止边贸的原因,毕竟走私不禁,进行边贸反而不利于军事防御。

    从政治军事上来讲,走私不利于大明通过经济控制边镇外各异族部落,花费无数真金白银修筑的长城可不只是为了抵御外敌,更重要的是把边镇贸易的正规场所固定在几个点,便于朝廷控制。

    如果走私活动猖獗,就会使得大明的长城失去这一作用,也等于浪费了修筑长城的所用费用。

    所以,朱厚照直接下旨着边镇各巡抚各布政司抽调边军成立市舶司,下设缉私警备局,抽调边军变成缉私督察,专门负责打击走私。

    现在的大明,已没人敢触逆朱厚照。

    因而,朱厚照这些诏令也都执行了下去。

    尽管打击走私会影响到权贵们的利益,但安化王叛乱的失败也让权贵们再一次认识到此时造反是多么的不合时宜。

    但说起造反,让朱厚照没想到的是,因为考成法实施的缘故,地方不得不加大对税赋的征收力度,也因此况。

    对于民变与骚乱,文官们虽然以此来攻讦考成法,言考成法逼着仁政之官成为了酷吏,而导致民变,朱厚照自然不会上当,直接说道:

    “考成法乃贬黜怠政之官之良策,岂能轻言废弃,大明农赋征收不过三十比一,且逢灾年必蠲免,而此时闹起民变非是考成法加重百姓负担,而是地方加征火耗与胥吏腐败之故!”

    文官们一见自己不能轻易忽悠住皇帝朱厚照,甚至让皇帝还把注意打到了火耗上,一下子就哑巴不敢言语了。

    因为在京文官无论高低,都是靠地方官员贡孝敬银子维持奢侈生活的,而地方官员孝敬之银还不是来自地方官员加征的火耗,如果真把皇帝朱厚照逼急了,禁止加征火耗或者火耗归公,所有文官都会利益受损。

    所以,文官们也不敢再提废黜考成法的事。

    当然,文官们也不愿意民变一直存在,作为统治者的他们和皇帝一样,都希望百姓们都是可以随便剥削的顺民,因而文官们也都老老实实地开始想着如何平定民变的事。

    这方面,文官们倒也有经验。

    兵部左侍郎曹元就首先建言,先免民变地区百姓税赋,避免百姓们不堪忍受税赋之重压而从贼,使贼寇无壮大之根基,同时实行剿抚并行之策,大多数闹事造反之百姓皆是因为活不下去的原因,给予招抚,自然会消弭叛乱之心,同时对贼首处以极刑以儆效尤。

    朱厚照也同意了他的策略,且令曹元兼领左副都御史巡抚赣南平叛,而同样提出解民危困、打击贪污、以抚为主之策的佥都御史萧选也被朱厚照任命为左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平叛,同时下诏免两地税赋三年。

    在正德六年年底,两处叛乱皆被平定。

    虽说叛乱很轻松地被平定,但朱厚照知道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官逼民反的问题,就不可能避免有农民起义的事发生。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打击胥吏与地方乡绅操控地方,使得税赋分配不合理的现象。

    因而清丈田亩之政势在必行,而且必须形成常态化,每隔几年来一次,尽管无可避免的是,土地会逐渐集中到少数人手里,但也能避免百姓们在没地后还得缴纳赋税甚至被胥吏与地方乡绅操控后缴纳沉重赋税而造反。

    所以,在正德六年三月的朝会上,户部尚书王琼受内阁首辅焦芳之意,正式提出于正德六年三月开始实施清丈田亩之策,且建议朝廷每五年清丈一次,并立为制度,后世之朝务必遵行此政。

    同时,继任为礼部尚书的杨一清则受内阁首辅焦芳之意,提出要遵行宪法与祖宗成法,保障大明子民基本人权之策,且抨击此乃前元之弊政,必须改之,从而建言,禁止豪门蓄养奴仆,也禁止庶民卖身为奴,而还在豪门之家已多年或已卖身者当改卖身为雇佣之契约,明确工薪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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