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工作有失误,处分记警告(2/2)
作者:九派浔阳君
入风化场所。与人争风吃醋,打架斗殴,为人所伤,与本人有何关联?凭什么要我来背这个黑锅?再说中统、军统特勤人员都有配枪,连自己都不能保护,国家养他们有什么用?”
熊主任:“不要强词夺理,怎么没关联?即便就算像你说的那样,你也在干部教育上失职了。何况还不是你说的那样,就陈德凡被打事件,你是有责任的。你要承担两个方面的责任:一是社会治安状况不好,县城打架斗殴不断。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保护不利。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熊主任喝了口水,继续说道:“根据这两条责任不到位,办事处对你柯县长进行训诫谈话,并报江西省政府给予柯续中记大过处分。你本人对此处分,有何意见?”
柯续中:“我不同意你们的意见,我觉得自己在陈德凡被打案中,没有任何责任和过错,给我记大过的处分,也没有任何道理,我保留向省政府继续申诉的权力。”
熊主任:“好吧,训诫谈话结束,你可以回去了。”
熊主任走后没多久,义宁县政府接到省政府即将发布,因保护国家公职人员不利,造成中统情报员重伤,给予义宁县长柯续中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公告diàn huà通知。并讲明十五天内可申诉,过了申诉期不申诉,就算认可处理意见,公告将如期发布。柯续中觉得熊主任办事武断,刚愎自用,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给自己报个记大过处分太过份了。
柯续中叫王少北起草了一个申诉材料,讲明此案是中统情报员陈德凡,由于个人道德修养不行,涉足风化场所,包养失足妇女,与人争风吃醋,打架斗殴致伤。并附上县jǐng chá局的调查案卷,以佐证此事与自己保不保护公职人员无关。请求省政府派员查证,取消记大过处分。材料写好后,请专人送达江西省政府驻地泰和县。
材料终于转到了省政府办公室法制处,在审查柯续中的申诉材料后,觉得申诉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说理充分,可信度高,建议省政府取消发布柯续中记大过处分公告。材料送到熊省长那里,他也觉得很有道理,只是革命党赣西北办事处熊主任面子不好放。熊省长略一思考,大笔一挥,改成给予义宁县县长柯续中警告处分。
省政府由于驻扎在偏僻的泰和县,交通不便,公文一般不单独发,都以政府公告的形式汇编成册发下去。不仅节省了成本,也减少了运输环节中的很多麻烦。不久省政府发布的公告中有一则消息:义宁县政府县长柯续中,抓治安不得力,受行政警告处分。柯续中等人看到哈哈大笑,说省政府做事还算凭良心,比革命党赣西北办事处做事公平多了。
人活的真是一种精神,柯续中受处分后,不但没有萎靡不振,反而更加积极上进。工作事事处处走在前,有时还不分白天黑夜拼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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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