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作恶的时刻,亡命徒三三两两地聚集在牌桌上,桌面不光有扑克是锡纸白/粉打火机,地上则散乱着针管和烟头。以廉价召来的j/nv们浓妆艳抹,白花花的x部直从大开的领口处溢出来,笑声聒噪得像一群乌鸦。搂着nv人的亡命徒肆无忌惮地扯着各种由粗口汇成的下流荤段子,时不时有人兽x大发揪住nv人的头发按在牌桌上便急不可耐地扯下k裆的拉锁。
野狗便是看着这一切长大的,他从未与人类社会真正接触,只是在懵懂中掌握了属于野蛮者的丛林法则。
易宸的出现颠覆了野狗的认知。
这个被称为‘小少爷’的男孩子,和他所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这个小小的男孩穿着小号的定制西装,柔软的缎带打成领结;他脚上的p鞋光亮的能够当镜子照,纤细的腕上带着外形复古的白金手表,梳得整齐的头发被发胶固定好,周身则能够嗅到一点冷冽的香水味。
他全身上下从头发丝到脚趾尖,没有一处与野狗所熟悉的那些亡命徒相似。就连脸上的表情也不一样——无喜无悲,仅有一种事不关己的漠然,好像站在云端之上,用双眼静静睥睨世间万物。
野狗的短暂的人生中尚未见过这样好看的人。
他直勾勾地盯着他,目不转睛。
十二岁的易宸漠然回眸,眼神如同在看一只微小的蚂蚁。
野狗的呼吸一下子停滞了。
这一瞬间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不面——他在他的面前是那样的卑微,在此之前他浑身不着寸缕,也从来没有任何的羞耻心。
野蛮者封闭在自己的‘丛林’里安然自得,一旦接触到了一点文明的火光,便自惭形愧起来。<scrip>s1();</scr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