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个多小时,风铃脸上呈现苦恼:「不行,我的指头没法适应,写得很慢。」
写字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所需要的肌肉配合其实不比其他运动少,我理解风
铃的难处,於是提议道:「我有办法!你口述,我打字。」
「打字?」
我点头说:「你那个年代电脑还没那麽普及,现在谁也用电脑来写文章的了,
就像打字机一样。我打字的速度不错,一天能够打上一万多字以上,你说我打,速
度可以提高很多。」
风铃狐疑问:「但连手稿都不是我亲自执笔,还可以说是我的作品吗?」
我笑说:「时代不一样了,现在连画都不是用笔划的呢,让我帮你,我们一起
去完成她!」
风铃想了一想,摇头道:「我拒绝,这样根本不是我的作品,我的人物,是要
由我亲手描述。」
我相劝说:「我明白你是不习惯,但反正你写了之後,出版社还不是要找人替
你植字和排版?杂志上登刊的也不是你的亲笔手稿呀,所以其实是没有分别的。」
风铃坚持道:「我拒绝。」
我叹口气,文人重风骨,逼也逼不来,好不容易才把她叫上来续写,总不能开
罪女人。在争持下也没意思的情况下,我提议说:「好吧,那先休息一下才继续,
你肚子饿不?带你去吃点东西?」
风铃望望钟,奇怪说:「快一点了,还去吃东西?」
我笑道:「这年头街道是不夜天,什麽时间都有东西吃。」
风铃摇摇头:「我不饿。」同时间肚皮发出「咕咕」的夸张声响。
「我都说了,你是一个有气质的女生,但可惜你附身的人没有。」我边笑边拉
起女孩的手,风铃被我牵手,登时满脸通红,不悦问道:「你干麽牵我的手?」
「嗯?」婷婷为人粗鲁,经常拖起我的手拉着走,我尴尬说:「对不起,习惯
了,我跟这女孩一向是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