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支游牧部落。而蓝月,正巧就是由许多游牧民族组成的国度。现在身处的或许算是数一数二的部落,帐篷的密集程度,游牧人穿的服饰更为精致华美一些。
毕竟也是马背上长大的人吧,这里的人多半热情好客,豪爽得很,只要不是他们的敌人,他们会很乐意招待,如同我和齐乐。
待了两天,游牧人的步伐渐渐地慢了下来。像是要和其他部落会合的样子,鲜艳的旗帜飘扬,再次扎营。
第三日,游牧人停止前进。蓝天白云,头顶的太阳不那么灼热,但多少还有些热度。有大批骑着马匹的人来了,他们的后边是一群群马牛羊,白色的,枣红色的,土黄的,墨黑的,一刹那,各种鲜艳的色彩出现。
他们呼叫着向这边的人马示意,这边的人马也喊叫着回以他们。看来双方应该是互相认识的了?
困惑着,有人靠近了我,响亮的声音使我清醒过来。
“小兄弟,这位是阿达。”声音的主人向我介绍着陌生人,他的手略微大力地拍上了我的肩膀,顿时只觉得我的肩膀被人拍的生痛,连抱怨也不敢随便说出。
陌生人是个长相狂野的汉子,黝黑的肌肤,解释的肌肉,一口闪亮的白牙。或许是首领之类的人吧。
他点点头,便走向了帐篷内。
听着周围人含混不清的语音,再加上最近几天不停赶来的人马,我的直觉告诉我,大概这里是要举办什么活动了,就是不知道我能不能也参加。
约莫十来天的样子,几批人马陆陆续续地来了。着装有上乘的也有一般的下乘的,可以肯定的是,上乘着装的人马似乎有一支比我们所在的部落更为强大。要用王侯将相来比喻的话,那支是无意的王者,而这支最多算个亲王郡王什么的。
两者相互比较一下就知道孰上孰下了。
人马会合的次日便有人宣布“巴达木”大赛开始了。
据游牧人解释,那是一场只属于草原勇士的争夺之战。“巴达木”一名的意思就是“草原上最强的勇士”,只有最优秀的勇士才配得到这个称号。解释得那叫一个蠢蠢欲动啊,恨不得一展豪情,弯弓射雕。
不过,参赛人员限定在游牧民族。外来人员不是不可以参与到其中,只是外来人员的参与需要游牧民族亲王或者郡王身份的人同意方可参赛。
呵呵,现成的不就有一个么?坏笑着看向主帐篷。
废了一番口舌的后果终于是让我如愿了,我站上了“巴达木”的战场,而齐乐则是在一旁为我加油。
“巴达木”有八项内容,分别是射箭,骑术,摔跤,狩猎,套马以驯服草原性子最烈的野马,喝酒,其余的三项则是篝火舞,鲜花王以及求另一半。
前五项不言而喻是单身汉的黄金活动,只是这后三项么,更像是来。。。好吧,我还不想完成后面的那三件事情。
“巴达木”在王者模样的人宣布开始后就开始了。
射箭么,只能说不很好,有几支箭镞是完全脱靶了,脸面有些挂不住;骑术则是一般般,在中游不上不下的;狩猎就更不用说了,侥幸射中的几只猎物连箭带物跑了。我能说我希望还有比我更加悲催的人么?
苦笑掩面,好丢脸。驯马是我唯一出色的,因为在马匹中我发现了几匹绝无仅有的好马,比如的卢马、惊帆、爪黄飞电、绝影、乌云踏雪什么的。
“给我一片蓝天一轮初升的太阳。。
给我一片绿。草。绵延向远方。。
。。。。。。
给我一片白云一朵洁白的想象。。
给我一阵清。风。吹开百花香。。
。。。。。。
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
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
。。。。。。
所有的。日子像你一。样晴。朗。。。。。。”脑海中忽然就想起了这么一首歌,被自己囧的不行。
几匹马不可能同时套中,所以只有一匹一匹的来。先选中的是乌云踏雪,其通体乌黑,但四蹄却又如新雪一样洁白。奔跑起来直如乌云踏雪,煞是好看。只是一般的办法是不入我心的。
直接向它套,它肯定会很反感,还不如冒险一点,直接翻身到它的背上。一己之力,可能成功性更大。
纵身上马,马显然被激怒了,侧身就开始狂奔起来。四蹄仿佛是踏着风般,风声呼啸而过,眼睛睁开已经有些困难,我只能紧紧抓住它的鬃毛来防止自己从它的身上滑下去。
在奔跑了一段路程后它发现并不能将我甩下去变得尤为恼怒,两只前蹄凌空,直叫我冷汗直下,更是死命地抱住马脖子。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颠簸了长长的一段路之后,乌云踏雪的速度终于开始减慢,对我的态度也渐渐转变成了友好,似乎在认同我成为它的主人。
翻身下马,看着马匹去饮水、吃草。
等到我回去的时候,已经有将近小半的人都将马套上了,只是那些套上的马匹都是些普通的马,没啥特殊的地方。
“小兄弟,你套上了吗?”我所在部落的首领问我。
我只是朝他努努嘴,示意我的马匹是跟着我一同回来的。
他看见马匹的时候,似乎是有些不可思议,双眼瞪大,“小兄弟,那是你的马?”
“嗯。”回答他,他忽然重重拍了我肩膀一下。
“好小子,可真有你的,‘天马’居然被你给套了回来!”嗓门很大,生怕有人不知道似的。
“。。。”一匹汗血宝马而已,更何况还不止我这一匹啊,“什么是‘天马’?”
“大宛良马,历来都只是帝王的坐骑。非将相之才绝对是动不了它的。如今却被你得了,不知你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他深深感叹,这些难驯服的汗血宝马不是没人想过,只是成功的人寥寥无几罢了。
“嗯,我打算再套一匹,这样我就省力多了。”
“有了一匹还想再要?”他的脸上是不可置信,“小心贪心不足蛇吞象!”
听他这么说,良马被我拿来当代步工具委实是有些委屈这些马儿了,只是现今,我也只能将它当做代步使用啊。
有了第一匹的经验,第二匹就不在那么艰难了。一刻钟过后,我牵着爪黄飞电走向齐乐。两个人,两匹马,应该是足够了吧。
因着套了两匹汗血宝马,夜晚的时候自然是多和几杯。
恍恍惚惚间,上位的人又来了几个。当蓝月王把“巴达木”的荣誉称号授予我后,有人从他的身边出来。
那是一个公主,华美的服饰,精致的装饰品,却有着一张和我七分相像的脸庞。
豫儿?依稀可见被烧灼后的痕迹,她遮着面纱,却没有一刻看向我。
她的目光澄澈,却,已然是不记得我的模样。
第二卷第十八章:交趾异国游玩心
残花纷飞,谢了一地的春红软绿。一路的萧瑟之景不免有些使人略感悲凉的气氛。
终是入了秋,红枫现,温暖而明媚的阳光照耀在身上,北上之后的南下更多了一些趣味,就连齐乐也感觉开朗了不少。
有时真想卸下身上的一切包袱,但我的理性告诉我不能那么做。
追杀的人马已经被截,再次突破大概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吧。
“再有几日该进入了交趾了?”齐乐问,温文的声音含着几丝兴奋。
“既定的计划便只是计划而已,需要因时而变。”指着新奇的玩意,我微笑。
“。。。。。。”有那么一瞬间他很想和他说几个字,只是那几个字再也没有了述说的机会。他只需要默默站在他的身后,静静支持便可以了吧。希望这个奢求,老天会让它实现。
交趾,越南的古名,东南亚,属于热带季风气候,水果时鲜还算蛮不错。若是能够保鲜,口感和利润也是相当可观吧。
接壤国若是实力强大,那就是另一个交趾,若是实力弱小的如同蝼蚁也只能够是另一个雪闻。或许现在还看不出来什么,但就是这么明显的趋势。
撇开反心不论,这里是游玩的好去处,奇装异服,与龙轩的男子、女子皮相大相径庭,显得更为壮美和健康,唇红齿白这类的形容词在这可不算得了好处。
庆幸的是,无论是降水量还是气温都是比较温和的,并没有大热大冷的情况也没有火烧寮的极大雨量。
也许是正处于旱季的原因,温度有些偏高,微咸的汗水止不住从脸上滑落,完全没有入秋、入冬的样子。
不过,也是因为正值秋日的缘故吧,许多比较耐旱的水果已经成熟,恰巧赶上即将举行的水果节和篝火节。
水果节,顾名思义就纯粹是吃水果的节日,只是附加的“大胃王”和“酒节”三节并举着实让人有些吃不消。
酒节的说法也不是像现代这么欢脱,最多只是拿出一坛坛好酒来拼个酒量罢了。可想而知,齐乐的酒量是不怎么的,而我,最多也只能算是中等微上。仰头拿起一坛好酒,甜烈的味道刺激着疲累的味蕾,水果的甜香渐渐淡去,酒味变得浓郁了起来。两腮各一坨腮红,有些晕热,却仍是不住的眯了眼也睁开。
“好酒,再干一坛!”神态有些模糊,醉意朦胧,想再来一坛,灌个烂醉,可能什么烦恼就忘完了吧,酒逢知己千杯少,借酒来浇浇愁也不为过。
有酒液并未完全落入口中,顺着下巴,脖子向下浸润。
微透明的酒液晃动着进入口中的感觉不得不说酒鬼的出现是很正常的事情。
“花花绿绿的衣裳,花花绿绿的人,真好看,。。。。。。嗝,真好看,”感觉有人拉住我阻止我再拿一坛好酒,“放。。。。。。放开我,我。。。。。。,我还要喝酒,你给我,嗝,放开!放开!”
“你醉了,快去休息!”好听的女声在耳旁提醒,柔弱无骨的手仿佛有很大的力量拉住我。
至下午三时,经过几小时的昏睡酒醒,匆匆喝了解酒汤,齐乐比我预想的情况似乎要糟糕,灌了良久的解酒药也不见成效,希望不要是酒精过敏症才好吧。
大约七时的时候,天空终于不再那么明亮,换了一轮皎洁的月亮和满空的星辰。
夜风有些微凉,拂过身上的感觉很舒服。
忽而想起现实的星空从来就不曾如此璀璨夺目,稀疏的几颗星子,总是被云遮去大半的明月。做事的好时机,只是,欣赏的人却是一个都没有。
“清风徐来,举酒瞩客。可惜,月是故乡明啊”,看着这边的月亮,总觉得不适应,纯粹的欣赏也杳然无味。
“大人。。。”有呢喃声被吹散在风中。似乎您的目光从不在任何地方停留呢,无论是人还是事。
这里的异域风情使人流连,女子脖上的银环装饰,染着花汁的指甲,一口洁白的牙齿,温暖的笑容。他们的语言虽然不是很明白,但大体共通的语言环境实实在在地让我觉得得了好处。
只是可惜,这儿不类似于光明的拉萨太阳梦。那些温暖的日子,被晒得黝黑的皮肤,微裂的手,咯人的坚硬老茧。
淳朴向来好客,但突如其来的战争往往能毁了他们。可拍的不是一次又一次被毁灭,而是毁灭过后再也保持不了那种乐观的心态。
边境的战乱实在纷繁,为野心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只能是让这些人民成为附庸,然后带动发展他们的经济。
据几天的观察情况,用现世的话讲,商业初步有形成,农产品及其深加工的腌制品市面有流通,货币是以贝币和铜币为主,纸币还不见踪影。分成的利润并不是太高,薄利多销的方式也未尝不可。
前面的几个国家其实情况都是差不多的,可能有那么几个还比不上它,比如雪闻,和它差不多的只有永夜了。毕竟永夜以花闻名,当之无愧的花之国度,香水的雏形已经慢慢显现,染甲的液体也有小批出现。
总的来说,均为前期,能够做的就是收服他们留为己用,毕竟有利益可拿也是需要为提供利益的国家服务的。
虽说现在的名义上我所去的几个都是龙轩的附庸国,除了不愿面对也不怎么想去的虎啸。
这些国家虽说再小不过,只是国宴上几个使者的反应让我不由的猜想他们是不是想联合起来打败龙轩,然后瓜分龙轩。
以弱胜强的办法不是没有,但就是不希望会出现像诸葛亮、周瑜、韩信这样子的谋士。谋划万全方为良策。不过,照这些国家的地形来看,易守难攻的城池不在少数啊。
作战难度有些过大,有些让我难以想象。
如果让这些国家得到飞速的发展,说不定就会成为下一个棘手的的国家,如虎啸。
光是虎啸就足够龙轩头疼、为难的了,再多加几个,岂不是轻而易举的将龙轩逼入绝境了吗?那时候的损失光是想想就觉得可怕啊。
以游历之名的侦察之实,我不确定我的揣测是否是真的。但我清楚,只有足够硬的实力才有话语权。
分裂的局面自古就存在,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合的时候了,是该战争了!
挑起战争的伤亡会有多大我清楚,但流血的目的就是为了不再流血,不再有生灵涂炭、血流成河的战争啊!
交趾,会是拉开战争的导火索吧。山河纵列,地形也较为崎岖,再加上本土作战的优势,战争的天平无疑是向这方面倾斜了些,获胜的概率自然也就不尽如人意。
现在是和平时期,但集结了武装力量之后的对比可能就翻天覆地了吧。
这么淳朴的人,真的愿意伤害他人吗?
看着人流不息的大街,我迷茫了,不知道接下来的一步该是怎么走。
上报?在没有足够的证据面前,并不会承认他们会在幕后搞些小东西,抓到了把柄也可以死不承认,因为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熟视无睹?可是这已经有些端倪,若是装作全然不知情的样子,处罚会更严重,遭罪的还不是那些在前线却回报不出半点有价值的消息。皇帝必然勃然大怒。
早作准备?还是这条看起来比较靠谱,只是要在不惊动他国探子的情况下集结大批人马是很惹人注目的,到时候计划赶不上变化,可就糟糕透顶喽。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就只能当做按兵不动,抽调小部分精锐部队了。
摇晃着脑袋,我的这种想法绝对的不到实施,虎符不在我的手中,我只是区区的一名皇子,不是身份尊贵显赫的储君太子,没有什么权利,除非,除非夺权。
胜也好,败也罢,车到山前必有路,先走一步是一步吧。
反正这些事也不该是由我管的,游历调查的事情,天知地知我知,齐乐嘛,就是知道也不会说。就在这时想起赤胆忠心咒的好处,一个咒语发下去,还怕什么反心、背叛啊。
交趾一行,有苦有甜,只是背后的心得体会真的让我一刹那间懂得“海水不可斗量”。麻雀终究五脏俱全,不能小觑任何一部分的力量。
甜美的水果,淳美的酒,热情的人,希望不是有这个国家参与才好。
很难说当交趾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他们是否还会这么好客,但盼望着和平而不是连绵的不休烽火已经是每个人的愿望了吧。
使唤他们保家卫国固然是好,只是武器是比不上正规军的。三元里,可能就是这种形式的最佳类似写照吧。
鸦片还未出现,毒品还未盛行,病夫之词也不会存在。
目光也不应该只是放在邻近的国家,西洋的国家同样需要关注。虽然我不知道这里的西洋国家是否会像西方国家那样强大,但,蛮夷之地总有被开化、教化的那一天。成为他们的主宰并无可能,可和谈是有一丝希望的。
继续进发,离着最不愿的国已越来越近了,那丝缕的不安感正慢慢扩散。
第二卷第十九章:虎啸初访遇注定
可能注定了要进入这个国度,失之交臂的他,女儿身份早已被抛却,留下的躯壳也只是为了争夺那最为尊贵的帝位吧。微叹着看向青空,万里无云,心中也仿佛没了什么遮蔽物似的敞开,担忧而又不舍。
看向一旁的齐乐,跟着我的一路虽不是无比沉默,但是越靠近虎啸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