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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栖特种兵第237部分阅读(1/2)

作者:作者不祥

    的所有关系。

    道光以后,准许开放缠金地区,也就是河套以西那块土地,“雁行人”浩浩荡荡地进入河套,垦殖定居,在这块地广人稀的土地上形成疏疏落落的村庄。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雁行人,是因为这些人在清初时期去这一地区租种土地,每年春季至其地,以较微薄的地租垦种那里的土地,秋收后仍返回原籍,多为杉西中部、北部的汉族贫苦农民。

    他们实际上就是耕种乌兰家族所有的土地。

    在这些外来人还软弱的时候。他们会缴纳少量的地租。

    地租虽然少,但是至少可以表明他们承认,这些土地是属于乌兰家族的;同是从经济上也可以弥补这些土地不能放牧的损失。

    虽然除此以外,乌兰家族还有广袤的草场,以及更加辽阔的荒漠。

    但是没有任何益处。有如此水草丰盛的草坪。

    这也是明摆着事情,如同能耕种生产粮食蔬菜,必然就是生长牧草的好地方。

    这些前来租种的农民是中国近代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移民,称作“走西口”。

    这也是一次圈地运动,人们以低价租种那里的土地,这就出现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阶层——地商。

    地商们利用廉价劳动力把黄河的水引到自己的租地上来。形成最初的黄河灌溉。

    在没有任何科学仪器的条件下,河套地区开发了几条大大干渠。

    其中最古老的一条名为旧皂火渠,建造于康熙四十二年,由当时的地商集资开挖。

    永济渠,也叫缠金渠。建于道光五年,是地商甄玉和魏羊组织开挖。

    刚济渠,或称为刚目河渠,才建造成功,是地商贺清等集资开挖。

    河套平原西部的河套地区,俗称大后套。

    俗语说:“黄河百害,唯富一套”、“天下黄河富河套,富了前套富後套”。主要就是指这些地方。

    河套地区土壤肥沃,灌溉系统发达,适合种植小麦、水稻、谷、大豆、高粱、玉米、甜菜等作物。成为西北最主要的农业区。

    可是问题接着来了,这些地商,掌握了这些土地使用权以后,就力量不断膨胀起来。

    往下,他们加重那些租地农民的负担;往上,他们减少付给王公贵族的租金。把财富聚集在自己的手中。

    但是,集中财富的同时。他们也集中了矛盾,与乌兰家族的争斗不断升级。以至于到了兵戎相见的地步。

    一旦武力决定,那就开启了招兵买马的竞争,仗打得越来越大,死人也越来越多,仇恨也越来越大,也就促发了一轮又一轮的军备竞赛。

    这也是为什么乌兰以晃手头上有一支庞大的骑兵的部分原因。

    地商之间,也不断竞争和变化,他们之间有分有合,最大的一家就是甄氏家族。

    当代家主甄金,俨然一个土皇帝。

    不过他这个土皇帝,比那些王公贵族、满清官员都更有经济头脑和经营手段。

    他在大规模开垦土地,奠定河套地区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也创建了独具一格的管理体制。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满清对这样的经济活动没有基本的控制力,甄金等河套地商,发明了一种叫做“公中”、“牛犋”的运作方式。

    作为民间群体,这些运行方式,以控制水权为基础,进而基本上把生产、商业、民间武装力量、信仰活动、教育资源等等掌握在自己手里,有点类似后世具有垄断能力的大型公司。

    他们用这样的方式代,在一定程度上行使了满清官方应该起到的作用,使自己的影响力不断加大。

    包括甄金在内的地商,把商业高利贷资本与土地相结合,以修渠灌地、收粮顶租、贩卖粮食等方式来谋取高额利润,实际上是在这一地区的特有现象。

    让甄金这样的地商得以成功的条件首先是自然条件。

    河套平原的地处阴山之南,黄河之滨,阴山山脉可以阻挡和削弱来自西北的寒流,加之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本来就非常有利于农业开发。

    但是,后套地层纯由黄河积淤而成,平衍肥沃,微带碱性,得水灌溉则疏落如鸡粪,种植丰茂,不得水则坚成石田。

    而这里的气候是雨泽稀少,降雨量大概只有和一百五十毫米左右。

    这就导致了农田所恃渠水浇灌,水所不到,虽腴壤亦弃为废墟。

    在这种情况下,应黄河水进行灌溉的渠道。就成了河套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但是,渠道的开发并不容易。

    往往一渠之成,时或需至数十年,款或糜至十余万。父子相代,亲友共营。才能成事;而且开成之后,也要不断维护,已成之渠,又必每岁深刷其身,厚增其背,用于维护的资金也是数额巨大。

    这就决定了开挖渠道不是一家一户之力。而是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从而凝聚力量,兴修水利工程。

    但这一行为的前提是能够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力量,来进行社会动员,组织人力、物力来进行这些巨大的工程。

    通常情况下。最适合的领导者就是满清的基层机构,但是在满清时期的河套地区,显然没有这样的历史条件。

    清代对于这一地区的管理一直较为松散。

    满清建国之初,那些内附的王公贵族,以其地赐乌拉特前中后三旗,鄂尔多斯左右翼旗。在清代初期,没有汉族移民的管理机构,仅仅是由当地的盟旗制度来管理。

    因此。这个地区受到了不同王公贵族的王府管辖,而所有王府的所在地都不在河套境内,因此。河套境内的各种事务都往往被他们所忽略。

    即使受到关注,也由于鞭长莫及,导致解决问题的效率大为降低。

    况且,在这种管理机制下,最主要的民众也不具备受管理者的身份。

    私垦的移民要是有内部的纠纷,就只能赴沿边各厅县伸理。听从民便,无所谓管隶。

    这样。就使得甄金等人的行使管理成为必需,也实在是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商人对盈利机会。任何时候都是感觉特别灵敏。

    在无利不起早的原则指引上,甄金等地商修建了引黄灌溉干渠,从而也把那些受到灌溉的土地、耕种土地的农民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地商过控制渠道,控制了水权,也就取得了河套农业的支配权。

    目前,甄金他控制的土地范围东至乌梁素海畔,西至五原西,北至狼山麓、南沿黄河滨,共长约二百六十里,宽约一百四十里,方圆数百里。

    然后,他们就用软硬兼施的两手,对所属的土地和农民进行管理。

    他们首先建立了一些管理机构,这就是公中和牛犋,类似于后世大公司下面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这两个管理层次的设置,主要是管理生产活动。

    “牛犋”的主要管理机构是由三部分构成。

    其中“掌柜的”负责“管理全体事务”;“工头”负责“管理田地及放地事”;“先生”负责“管理记账书牍事”。

    “公中”也是同样的结构。

    在公中和牛犋之上,则设有“渠主”,等于公司中独当一面的副总裁。

    在公中和牛犋两层管理这个结构之外还有一些所谓‘跑渠’的,负责稽查水道收水费,他们受渠主指导,又是打手。

    “牛犋”和“公中”在基本结构略有差异,反映在功能上也就是多了开发渠道和水利管理的职能。

    每个“公中”下面还会再分设数个规模较小的“牛犋”,这样的一个组织模式,就构成了一个“开发集团”。

    甄金拥有这样的经济管理机构,就在效益上比乌兰家族高得多,因此,在军事抗衡上就逐渐占据了优势。

    当然,这个优势还是因为甄金采取守势,不出自己的辖区,而不是到草原上,进行大规模骑兵角逐。

    而乌兰家族呢,虽然骑兵很强大,但使用他们来攻城拔寨显然就力有不逮,而乌兰家族的骑兵要相对甄金动武,就只能是舍长就短,用骑兵来和守护家园的步兵对垒。

    乌兰以晃打的注意是,合胡以晃的兵力,争取一举拔除甄金的势力!(小说《三栖特种兵》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第931章 甄金诱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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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乌兰以晃理想很丰满,现实却距离相当遥远。⊙,

    如果乌兰以晃知道甄金的管理方式为经济和军事融为一体,务农和打仗之间的转换,就如同放下镰刀,拿起锄头一样自然,或许他就改变了主意。

    甄金这样的管理层次和机构,在使用和管理土地过程中,是很重要的组织工具,也是在军事行动上,现成的指挥机构。

    一些比较兴盛的牛犋,往往得益于有一个好的管理机构,比如甄金的北牛犋就有赵贵管理义和渠,米寿掌管记账财务,刘琦负责牛犋上的全盘事务,人称琦掌柜,就是大总管,刘富则掌管土地的耕作经营,同时负责对长工短汉的管理。

    这几个管理人员都是河套有名的能人,他们使得北牛犋空前繁荣,北牛犋在当时雇用工人耕作的土地有一万多亩,雇用长短工六、七百人。

    这样,一旦有了军事行动,这个刘琦就是百夫长,率领着六七百人一齐上阵。

    “公中”和“牛犋”在平时一般自行管理,渠主并不直接控制。只有在“每年春节前,各个牛犋掌柜把收支情况列上清单”,上报给渠主。渠主对于管理情况并无具体了解,较多的是采用各种方式监督钱粮,并对敢于贪污钱粮的掌柜加以惩罚。

    比如,甄金一旦发现有人贪污了他的财粮,轻者驱逐出境,重则投入大渠淹死。

    这也使他用军法管理经济的一个方式。凡是违反军法的,一律处以重刑。

    在各个“公中”和“牛犋”的内部管理中也是较为严格的,如同军营。

    还是以北牛犋为例,,对于雇工的“收工、出工、休息、吃饭、均听钟声为号,以统一行动”。

    比较起清军正规部队的。这些经济机构中的机率反而更加严整了。

    而且“公中”不仅是水利开发的主要机构,甚至承担了一般社会职能。

    在地一部造一院落,邻近之农家及佃户呼之为‘公中’,在昔一切事件,不论民事刑事,皆由‘公中’解决,简直就是一个只能齐全的官府衙门了。

    而且肯定比那些衙门效率高,他们可没有功夫让这些人扯皮不干活!

    开渠所费资金巨大,且渠道开成之后。所惠及的土地并不止地商自己包租的土地。

    因此,地商并不是完全的各自为政,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互惠互利,合作开发的模式。而且出现了专门的董事机构,这些公中处所,就是地商集资建立公共议事场所,规模壮阔,需要专门的公中董事一类来作为议事机构。这足以说明其合作的深入程度。

    在河套最大的干渠——永济渠的管理问题上,地商们的合作程度更是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咸之际,有地商四十八家公共经理。

    当时各地商包租蒙旗外垦地连阡接垄,用水均仰给于该渠,渠道平岁修及临时要工,地商等按厘出资,俨然有同利共害之团体。

    如此一来。这里的经济体制又上了一层楼,有各家单干的公司,成为了联合公司,甄金担任了总会主席,掌管了根大的经济权利。

    更重要的是。他可以借此地位,统一调配和指挥各家的军事力量,也就是所有的劳动力,以实现他的军事目标。

    当然,这个军事目标主要就是保护这里的土地经营以及这些地商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也是以前和乌兰家族敌对斗争中,乌兰家族屡次失败的主要原因。

    只要两家一起争斗,所有的地商都群起支援;乌兰家族就是再厉害,也是猛虎不敌群狼。

    甄金不仅对农业有严密的组织和管理,对商业经营也下了绝大的功夫。

    河套地商的主要来源是早期的旅蒙商,在转变为地商之后,他们也都不满足仅仅控制河套地区的农业生产,其中的大多数都是投资开发渠道的同时继续经营着商号,甚至在直接以商号的名义来开挖渠道。

    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发家致富思想——有了钱,就增加地产。

    这类商号的经营范围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利用河套的地产优势,将之贩卖至外蒙或内地。内外蒙的贸易就使地商获利非浅。

    而自地商开地之后,与内地的居民也开始互相贸易,河套盛产的粮食作为最重要的商品输入内地。

    收获粮食即由黄河运赴内地一些沿岸大城市行销,不肯稍事储蓄,获利很快。

    除此以外,地商们还大量的利用手中的雇工来推销各种商品。

    也就是说,那些雇工的所需用品,全部由地商所设商号垄断。

    当时河套最大的商号隆兴长就明显的具有这个特征。

    该商号设立的基础就在于甄金将各公中土地上所得的粮食和原料加工的利润都作为商业资本,投入到隆兴长商号。

    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隆兴长的买卖,不但碾磨坊和油、酒缸房应有尽有,并且销售各大城市的日用百货和农牧业生产、生活用品,还制造木船,其生产和经营的范围几近包括了所有的重要商品。

    当然这些日常用品,大多数多卖给了租种他土地的租户以及给他挖渠的渠工。

    同时,在给付渠工工资的时候,甄金还首创了一种“货银”。

    所谓‘货银’,就是把茶布水烟糖盐等商品,提高售价,发给工人顶工钱,通过这一手段,实现了他利用租户和渠工来扩大商号营业范围的目的。

    商号的实力也随着地商势力的不断增长而愈加强大。

    在极盛的时候,隆兴长会同包头的大商号发行了钱帖子,等同于大面额货币。

    票面总额为二十万两得到各银号、钱庄。商号的支持,并答应兑付。

    由于商号实力的强大,甄金的这种钱帖子在许多内地城市畅通无阻,而且比满清的龙票还吃得开。

    这样,商业的发展,也为甄金的武装力量提供了必需的军用物资。

    有了财富。有了军用物资,又面对乌兰家族的你死我活的攻击,还没有满清的必要保护,甄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他的下一步理所当然就是自建武力力量。

    要想生存,要想保住自己的财富,要想赚更多的钱,武力自保必须由,作为这些事项实施的基础。

    如果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套内既为官家势力所不及,人民咸视国法若无睹,强横者可以肆为不法,狡黠者可以助人为虐。

    甄金处此环境,明确地认识到,非蓄武士以自卫,亦未可以图生存。

    同时,套内地商并非全是合作态度。相互之间对渠道的争夺也日渐激烈,以至于霸地争渠。率众械斗,时有所闻,杀机一起,毁家不惜。

    因此,甄金一方面招募流民、拳师作为武装力量,继而和其他经济力量结合。组建更大的武展力量。

    同时,他也致力于把自己掌握的所有雇工全都训练成平时种田,战时杀敌的勇士!

    就这样,地商所蓄之私兵,日渐增多。使得地商的武装力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程度。

    在乌兰以晃到达河套与甄金对垒的前夕,甄金家族,又常被兵力一万人,兼职勇士四万人!

    和甄金联合在一起的其他地商,共有常备兵力三万人,兼职勇士十二万!

    一旦大战,甄金指挥的所有战力达到二十万!

    而这次乌兰把家族的所有精锐都带了出来,才四万骑兵,等于这些地商的常备军人数。

    而乌兰以晃还不知道让他处于绝对劣势的状况!

    甄金为了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也为了维护自己的“公中”和“牛犋”,他在发展自己的私人武装的同时,也设下种种残酷的刑罚来处罚触犯违背纪律和触犯自己利益的人。甄金订了四条残酷的刑律。

    一曰“下饺子”,就是把“犯人”装进口袋,扔到河里。

    二曰“住顶棚”,就是冬天河水冰冻,打开一洞,捉来“不守本分”的人,扔进冰窟。

    三曰“吃麻花”,就是把牛皮筋晒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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