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食评家笑道:“曾可达真可怕——服务员,主厨什么时候能出来聊两句?”
“他在最后一道菜端出来之前,是不会走出厨房的。”
“唉,我已经等不及了,你替我传达一声,我很喜欢他的料理,但更喜欢他的胆子和进攻性。嗯,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接下来是个清口的甜点,食材也同样出乎意料,清澈的玻璃杯里装着番石榴冰沙、薄荷冰淇淋和可食用苔藓,口感和颜色都是层层递进,上面搭配着煎出焦糖壳儿的菠萝。大部分人都没吃过苔藓,相比于之前的野菜,苔藓没什么强烈的味道,但余味里会有一点泥土的潮气。薄荷和冰沙带来清新的凉意,犹如清晨走进了林里,草木的气息侵袭而来。
老三问市长,觉得这些食物怎样。市长叹道:“我以为主厨会对一个快70岁的老人仁慈一点,但他可是一点也不手软啊,你看我的眼睛。”
老三见他眼睛有一圈微红,估计是被某种野菜辣到了。“先生,您得扛一扛了,这才刚开始呢。”
清口甜点之后,大家知道要进入主菜环节,都有一种严阵以待的感觉。
服务员端上了一个黑色的椰壳儿。之前的菜都色彩鲜明,这道菜却非常简单,椰壳儿冒着热气,似乎是刚从烤箱里拿出来,服务员打开椰壳儿,露出里面米色的布丁状物体。
老三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暗暗庆幸阿达没有把整个羊脑白花花地端给人吃,而是做成了视觉不那么刺一言难尽。市长夫人脸色瞬间苍白,扔下了餐巾,起身离席。
“啊,”众人这才纷纷惊叹,“我还是第一次吃脑呢。”
“完全吃不出来啊,味道好极了。”
“这菜……很性感。”
市长快乐地道:“这脑子真的很美味,我很想在s上跟我的朋友们分享,不过要是我告诉别人我在吃脑子的话,市民会去广场抗议,让我赶紧滚下台。”他又吃了一勺子,然后对老三道:“老弟,要是你不介意,可以去看看我夫人在做什么吗?”
老三答应了,心想,对于秃头市长来说,美食怕是远比老婆有吸引力。
作者有话要说:
对白也很难写,写出来像翻译腔(捂眼)
所谓全食,就是把食材的全部吃掉,现在大家饭桌上工业食品多,为了方便流水线制作,通常难以保存的内脏,很难处理的骨头、皮、首尾之类的都会丢弃,实际上非常浪费的,然后大家的餐桌也变得很单调。所以餐饮界也在反思这个啦。
本文里写的全食,也没有真的什么都拿来吃,要不茹毛饮血真的不会写。
arite-棕黑色的发酵酱,当地用来炒菜、涂面包、蘸蔬菜,简直是百搭的,空口吃的话,吃不习惯的人会觉得是坏了的固体酱油……番石榴-热带水果,台湾叫芭乐;高良姜-一种棕红色的姜,在南洋菜中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