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盯着云洛的眸子,轻笑。“看来你已经猜到了一些东西。”
他又不瞎,这世上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是很正常的事,但两个长得有三分相似,其中一个又对另一个有着特殊谋算,说两人没关系,鬼都不信,至少云洛无法说服自己阿珩与公孙係没关系。“她是我的妻,一定会跟我走。”
“权势最是腐蚀人心。”
“她是阿珩。”
“她也流着那个人的血。”
“血并不能代表什么。”
巫盼不置可否,有些东西,是一些人生下来就浸在骨髓里的。
云洛很是疑惑。“你若是如此认知,又为何随她来邺城?”
“她就这么一个后人了,若是死了,那么她在这世上存在过最后一丝证明与延续也就不复存在了。”巫盼叹道。
云洛无语,这老头也够痴情的,六十多年了还没放下。
柴劈好后阿珩问云洛:“你想去下馆子吃大餐还是我下厨?”
“你的那一种烹饪法?”云洛觉得这一点必须问清楚,若是胡来的那种,还是下馆子比较好。
“认真烹饪。”
“在家吃。”
“行,那去买菜吧。”
云洛没反对,却将阿珩给拉上了。
邺城最多的食材自然是鱼,而来了邺城不吃鱼绝对会是一大遗憾,云洛在鱼市里挑了半日也没决定好挑什么鱼,阿珩看到鱼市旁边有卖牛肉的地方,想了想,让云洛慢慢挑,她去买些牛肉。
东夷以牛羊鲜鱼为主食,尤其是牛肉,牛肉肉质有嚼劲,且富含脂肪,是很不错的食材。只是大部分华族都不准宰牛吃,邺城稍微好一些,农业虽发展了起来,但还没别的华族国家那般将耕牛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不少离人以放牧牛羊为生,在离国,牛羊很多,因此可以吃。
阿珩买了一头牛身上最好的二十斤牛肉,又买了二十斤羊肉,这才去找云洛,找到云洛时云洛正在同一人抢一条蓝鳍金枪鱼。蓝鳍金枪鱼是一种洄游性鱼类,分布极广泛,也是海中的一种常见鱼类,大海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蓝鳍金枪鱼的鱼群。不过在沿海地区已经不多见了,这种鱼的肉太好吃,不论是做鱼脍还是做酱都是很好的食材,被捕捞得多了,这些海鱼都跑到有鲛人的远海区域了,那里是人族不敢去的地方。
这些年,能吃到的蓝鳍金枪鱼都是不超过两尺的,然而现如今鱼市上这条却有十五六尺长,加起来比两个成年人还要长。
不管是小的还是大的蓝鳍金枪鱼云洛都没吃过,辰国是内陆国家,虽然因为云水和国内各种蓄养鱼鳖的水渠的关系,打小吃的鱼也不少,却从未吃过海鱼。如此大的海鱼,加上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这种鱼的味美记载,云洛便决定了今儿的晚餐,就它了。
云洛有钱,比起仓促出门的阿珩,他带足了盘缠,因此不论蓝鳍金枪鱼多贵他都买得起,然而想买这条鱼当晚餐的不止他一个。
阿珩回来时这条鱼的叫价已经到了六千刀币。
离国的铜制钱币与齐国一样是刀币,但齐国的刀币是雁翎刀,刀背略弯,分量也很沉,离国的刀币是平直刀,一枚刀币的分量只有齐国刀币的三分之一,但六千刀币也不是小数目,抵得上一户普通人家三四年的花销了。
阿珩木然的看着云洛在那叫价,击败了一个个竞争对手,最终只剩下一个锦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