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神医方才在想什么?”
“看着你的脸,我忽然完全理解了为何古往今来的王侯那般执着猎杀羲和氏后裔。”
“没有人愿意变成垂垂老矣的老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永远都年轻。”唐王也很理解的道。。
“然后后悔自己的长生。”阿珩随口接道。
“此话又怎讲?”
“曾有一人以羲和氏的直系后裔炼制出了长生药,得了长生,然而他的身体是长寿了,他的灵魂却无法承受这种长寿。他的身体仍旧年轻,他的灵魂却日益衰老,疲惫,最终不堪负荷。他想死,却又没有勇气自尽。被师父发现后,他求师父杀了他让他结束这痛苦的长生,师父剐了他一百多万刀后忽然觉得,让这家伙活着比死了更有意思。”阿珩笑吟吟道。
唐王有种背脊冒汗的感觉。“哦,苍凛对他做了什么?”
“师父也没做什么,只是将他用铁钉钉在了雪山的悬崖上,每日都会有训练好的秃鹫去啄食他的血肉,将他啄食得只剩下心脏,然而,他并不会死去。他运气好,师父彼时在做一个实验,如何让人不论受多么重的伤,第二日都能恢复如初,顺手用在了他的身上。因此,第二日时,他会恢复如初,秃鹫又会继续啄食他的血肉,周而复始。”问世间,阿珩最佩服的是谁,毫无疑问是苍凛,没有之一。
阿珩曾经出于好奇去看过那个倒霉蛋,近百年过去,那个人还活着。
苍凛当时还专门用此事教育了阿珩两个道理。
第一个道理是巫彭书上有记载的话:神创造万物时便决定了万物的生命长度,不要贸然去改变,尤其是让短命种族拥有长生。即便长生药能阻止短命种族的肉体一直保持年轻,却没法让他们的灵魂也一直年轻,灵魂会衰老、会疲惫,最终崩溃。
对此,苍凛的总结是:心态问题。
在长寿种的认知里,二十年不过弹指须臾,而在短寿种的认知里,二十年却是半辈子。除非让后者拥有长生的同时也将心态给同步成长寿种,否则让后者拥有前者的寿命,灵魂崩溃是迟早的事。
所以,徒弟啊,咱们的自然寿命是多少岁,那就活多少岁,别去强求长生不死,虽然我也不认为你这个渴望死亡的家伙会去追求那玩意。
第二个道理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活得更久,并不是什么问题,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去祸害同类。
阿珩当时就说:你也好意思说这话,你为了做实验都弄死多少人了?
对此,苍凛理直气壮的回答:我说的不祸害同类,我与人族又不是一个物种。你扪心自问,我可有让你生命垂危过?
阿珩当时扒拉了下,虽然苍凛没少拿自己做实验,但说起生命危险,好像真没有。
唐王并不知阿珩想起了什么,却深深为苍凛的手段而心寒。
你渴望长生,我便给你一个生不如死的长生,苍凛深谙如何彻底的摧毁一个人的精神。
“你在警告寡人?”唐王微微眯起了眼,虽然老迈,但上位者掌控一念生杀之权多年的威严仍旧在,可惜对阿珩没用,阿珩见过与弄死的王不少,对此已然无感。
且凭心而论,真论起威严,正经时的无忧都比唐王要有威严,唐王虽是大国之王,但无忧却是整个人族的帝姬以及巫姑殿主,随便哪一个都比唐王更有权势——虽然是生前的事。
阿珩颌首。“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