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用木刀,木枪,木盾进行实战演练。这一场没有规则,胜利就是规则。
在战斗中,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带兵风格,兵随将动,兵有将风。每一个部队,都会有第一任主将的烙印,也会形成特有的军魂,特有的风格。主将擅长攻击,底下的兵士则攻击性强,主将善守,则麾下兵士纪律更强!
宋大化身为冲锋猛将,带领着手下猛打猛冲,不顾一切,以攻代守。方国璋则带领手下以守为攻,盾牌在前,长枪在后,犹如刺猬一般,耗尽敌人力气反攻敌方。两方刚开始都打得很有章法,可过了不久,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一群人就犹如街上泼皮斗殴,大呼小叫,乱成一团。方国璋与宋大这两个不成熟的将领也打成一团,不顾手下,只顾挥拳向前,当真是尘土飞扬,鸡飞狗跳。
此情此景也在方国珍的意料之中,毕竟才训练了没几天,将领更是青涩,战斗更是一场没经历过。从古至今,没有学堂里学出的将领,只有战场上历练出的战将。这些战将,哪个不曾经历失败,然后才一步步成长而来,一将功成万骨枯!战将都是以士兵的白骨,鲜血铸成!
一群新兵,如此表现差强人意,还得练,还要战!
一阵锣声咣咣作响,战斗停止,许多人鼻青脸肿,呲牙咧嘴,走路歪歪扭扭,好不容易才排成队列。宣示结果,最终宋大队胜出,宋大凭着他的野蛮冲锋获得第一队称号,而方国璋队只能屈居第二了。
接下来就是吃饭,治伤。
众人鱼贯进入大食堂(其实就是个大棚子),早已在旁边等候多时的后勤伍将饭菜抬出,猪肉,菜汤,米饭。排队进餐,每人一勺猪肉,一碗菜汤,一大碗米饭,吃得饱饱的!记得,第一次吃肉之时,许多人都是泪流满面,有的兵,在此之前一辈子没吃过肉,一辈子没穿过整齐干净的衣服。方国珍给了他们这一切,怎能不让他们感激在心,为之效死!
人的追求有时就是如此简单,吃上一顿肉,穿上一新衣,就能让他们感激莫名。但人们的追求永远也不会止步,有吃有穿后,会有更多的追求。所以,这一切都推动者方国珍只能不断向前发展,为了他人,更为了自己!
吃完,伤员去医疗伍,拿点伤药涂抹,下午休息。
这医疗伍乃是方国珍花大价钱从县城医馆请来的,专治各种小病小伤,大病他们也没那医术,当然,能治大病的医师都开医馆了,谁也不会来这,所以如今是:边治边学边实验,大病只能县城看。黄岩的一切处于草创阶段,尚不完全,方国珍只有把能想到的,都准备上,像这医生,炮兵。比如炮兵,明明没影的事,但他就是把编制预备好,做好预备思想。
从小而全面发展,虽然方国珍刚开始比其他人所花费的成本更大,没有其他人发展的迅猛,但他基础会更扎实,比其他人会更有持久战斗力。这一点,将会在以后的发展、作战中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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