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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别迷信姐(2/2)

作者:牟联星

 刘主任问许建秋是那个法学院毕业的,写得太好了!许建秋说,没进过法学院,但自学过法律,差一点考上律师。刘主任又问他现在干什么工作?如果有意向的话,希望聘他为中介所法律顾问,许建秋说,以后  考上律师后考虑做你们的法律顾问,现在只是一个“法律混子”而已。

    第二天,许建秋请假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周末,中介所通知许建秋去省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办理《个人购房借款(综合)合同》,但要提供他本人及妻子玉芬的身份证及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等有效证件。身份证提供没问题,但在“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两个问题上出了点麻烦。因为他们的结婚证中妻子玉芬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就需要回老家民政局开证明。害得许建秋回老家费了许多关系才开了个证明。

    在为妻子开收入证明时,也碰到了一个难题:妻子玉芬现在没工作单位,中介所建议他在公司开个证明,这就需要总经办找朱主任。

    朱主任有意刁难他,说这是个原则问题,他不敢违反。这件事让如慧知道后,非常气愤,责问他为何难为许老师?

    朱主任不无醋意地问:这与你有什么关系?如慧说:在下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主儿!朱主任一来本与她是公司有名的哥们,二来也不想太得罪许建秋,于是,就给许建秋打了电话,给她的妻子开了个收入证明。

    于是,在中介所的帮助下,许建秋与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综合)合同》,几天后,许建秋一家搬进了自己的住房,成了“房奴”一族。

    第二天,许建秋向如慧发了个短信:谁说女子不如男?

    如慧收到后,非常开心地回道:别迷信姐,姐只是一个传说。

    当许建秋听说朱主任之所以突然给玉芬开收入证明,是因为如慧找过他时,给如慧发了个有点“醋意”的信息:到底是你的面子大啊!

    如慧:不明白。

    许建秋:我在想,我要有个哥们多好啊!

    如慧明白许建秋在吃醋,反倒觉得“够爽”:那当然,谁要是欺负,哥们会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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