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姜子牙爆纣王十罪(二)(2/2)
作者:风部
丰彩又见东伯侯姜文焕、南伯侯鄂顺、北伯侯崇应鸾,当中乃武王姬发,四总督诸侯,俱张红罗伞,齐齐整整,立在子牙后面。子牙见纣王戴冲天凤翅盔,赭黄锁子甲,甚是勇猛。
话说子牙见纣王,忙欠身言道:“陛下,老臣姜尚甲冑在身,不能全礼。”纣王道:“尔是姜尚么?”姜子牙答道:“然也。”纣王道:“尔曾为朕臣,为何逃避西岐,纵恶反叛,累辱王师。今又会天下诸侯,犯朕关隘,恃凶逞强,不遵国法,大逆不道,孰甚于此。又擅杀天使,罪在不赦!今朕亲临阵前,尚不倒戈悔过,犹自抗拒不理,情殊可恨!朕今日不杀你这贼臣,誓不回兵!”子牙答道:“陛下居天子之尊,诸侯守拒四方,万姓供其力役,锦衣玉食,贡山航海,何莫非陛下之所有也。古云: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谁敢与陛下抗礼哉。今陛下不敬上天,肆行不道,残虐百姓,杀戮大臣,惟妇言是用,淫酗沉湎,臣下化之,朋家作仇,陛下无君道久矣。其诸侯、臣民,又安得以君道待陛下也?陛下之恶,贯盈宇宙,天愁民怨,天下叛之。吾今奉天明命,行天之罚,陛下幸毋以臣叛君自居也。”纣王道:“朕有何罪,称为大恶?”子牙道:“天下诸侯,静听吾道纣王大恶素表着于天下者。”众诸侯听得,齐王前,听子牙道纣王十大罪。子牙道:
陛下,亲小人,远君子,坏伦常,此为罪一。
皇后仁德,陛下以酷刑杀害,后立妖妃为后,大坏彝伦,此为罪二。
太子乃国之储君,万民敬仰之所在陛下听信谗言,命人杀死太子。虎毒不食子。此为罪三。
陛下杀害忠臣良将,废股肱而昵此罪人,君臣之道绝矣。此为罪之四也。
信为人之根本,陛下听信谗言,将诸侯之首尽数诓来,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斩杀,失信于天下,此为罪五。
刑法非一人之法,而是国之平衡所在,陛下乱用刑法,至国法失衡,天地伤心,人神共愤。此为罪六也。
天地之生财有数,陛下收敛天下财务为己用,民生日促,偷薄成风,皆陛下贪剥有以倡之,此为罪七也。
陛下玷污他人妻子,三纲已绝,廉耻全无。此为罪之八也。
陛下以,刳剔孕妇之胎,试反背之阴阳,断骨验骨髓满亏,民庶何辜,遭此荼毒!此为罪九也。
陛下信妲己以童男,割炙肾命,以作羹汤,绝万姓之嗣脉,残忍惨毒,极今古之冤,此为罪之十也。
臣虽能言语告之,陛下决不肯悔过迁善,肆行荼毒,累军民于万死,暴白骨于青天,独不思臣民生斯世者,竟遭陛下无辜之杀戮耶!今臣尚特奉天之明命,襄周王发恭行天之罚,陛下毋得以臣逆君而少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