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名声要紧,名号一定要叫的响,您给我起这么个名字,我还怎么当大侠啊?”
掌柜又乐了,皱纹一舒,发出呵呵呵的笑声,说:“你这娃娃真有意思,放心,这个最多算是称呼,跟名号
差远了。”又顿了顿,道,“你还是个想当大侠的跑堂了?稀奇稀奇,哈哈哈。”
别歧心里有了底,意识到这个掌柜挺喜欢自个,也感激这种萍水相逢的喜爱,也就随这掌柜怎么叫好了。
毕竟,吃饭要紧啊!
半个时辰后,一堆盘子之前。
掌柜脸色不太好的看着这个饿死鬼转世的人。
“……嗝……啊,这肉好香!”,他拿起猪蹄膀便往嘴里送,“这菜炒的也刚好!”又是一阵狼吞虎咽,好似在吃龙肝凤髓一般。
忙里偷闲的他抬眼看看掌柜,面色有些沉。
只见掌柜犹犹豫豫说道:“那啥啊……小别啊,这个……你也没跟我说你这么能吃啊……”
别歧吓坏了,嘴里半个包子都没嚼一下就咽了,说:“掌柜的你别看我能吃,我这一身气力绝对不亏!”一看掌柜还是面露难色,别歧赶紧说:“掌柜的,啥粗活重活我都能干了,我保证多干活,少惹事!”掌柜叹了口气,这才缓缓点了头。
别歧长舒一口气,又拿起一块大饼就着菜汤狼吞虎咽……一边吃一边想,吃饱了才有力气当大侠啊。
待到别歧吃完了饭,掌柜便领他向院里走去,“小二啊,这房间还是上个跑堂用的,他走的时候翻的乱七八糟的,我就替你整理了下,这房间呢,小是小了点,但是咱们客栈也不大嘛,你就将就一下吧。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就开口,力所能及我都会尽量帮忙的。”掌柜将他领到一间偏房,道:“好了,进去吧,早点休息吧孩子,看你可是累坏了啊。”
别歧一进屋,就看到床铺已经铺好,桌椅齐备,房间虽不大,但颇为简单整洁,知晓掌柜待自己不薄,心下一阵感动,暗暗决定以后要好好回报他。
别歧看天色不早,一番整理后翻身上床,回想起青峰上的点点滴滴,颇有恍如隔世之感。但他也不是过分沉湎于虚无情绪之中的人,略一思索,便觉还是早些睡吧。于是念起爹爹教的处事经,念完躺倒在床,睡前看看月亮,想道,今天的月亮可是分外好看呢,几乎可比青峰上的那轮了。
想着想着,他便沉沉睡去。
伴着他的只有那窗外一轮孤月,三两闲云,还有这窗内一地银霜。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别歧就起床了,这是他多年的生活习惯,起床之后先默念爹教的处事格言,这是他爹嘱咐过的,每早一遍,睡前一遍,默念完之后就去劈柴打水,收拾卫生,掌柜的年岁大了缺觉,起床发现他醒的更早,干活也卖力,不由得很开心,喊一声:“小二诶。”别歧抬头拿俩眼珠子望去,掌柜的觉得很好玩,但又觉得自己应该有一个掌柜应有的样子,就正色道:“嗯,表现不错,今晚伙食给你加肉!”
这招效果很好,别歧能兴奋一天。
别歧在这临城小店日益混熟了,来往顾客因为他的朴实hé píng也愿意和他闲扯几句,这样也使别歧略微了解了一些江湖上的事。
要说眼下风头最劲的,还数奔雷电剑叶十六,据传他一剑快如奔雷,运起独门心法更是几可一剑断雷。
非常快,而且非常霸道。
据传他正在追杀一个人,这人正是江湖上臭名昭著的“快刀”田方山。那么,他为什么要杀田方山?
因为田方山说他奔雷电剑叶十六快,在女人身上呆不够十六下。
只见西北角的一桌,正是喝得酒酣耳热,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的人大声喊道:“小二,再拿一坛酒来。”一面又跟自己的兄弟大声谈笑:“你可不知道,当时那小子带来他大哥,就那个号称‘鬼刀’的王五,说只要兄弟我在地上滚三滚,然后跪着学三声狗叫,便可放兄弟一马。”
众人都哈哈大笑,一个看起来是二当家的人吹捧道:“那这鬼刀怕是瞎了眼了,竟没认出我们江湖第一快刀田方山大哥来!”
田方山一口酒下肚,更添豪迈:“老二,你当时就在旁边嘛!后来那鬼刀还不是被我送去真的做了鬼!那小子我也让他连狗叫都学不出!哈哈哈!”“是啊,大哥!大哥的刀快得我都没来得及看,一闪而过,眨眼间那王五就已人头落地了!让那夯货跟老大叫板,真是有眼无珠!”
他们这吹捧的正兴起,突然一小弟模样的人却提道:“却不知那奔雷快剑和大哥的快刀是谁快了。”
老二愣了一下,赶忙上去一个嘴巴招呼到那家伙脸上:“那叶家黄口小儿岂能跟大哥相提并论?我看你是讨打了!”
听着手下哎呦哎呦直叫,田方山觉得自己脸上也挂不住,大声说道:“便是那叶十六现在到这里,我也叫他尝尝我快刀田方山的厉害!”
别歧忙完倒酒,又回身去厨房端菜,还未进屋去,便听一声清脆的喊叫:
“小二,给我来一坛店里最好的酒!”别歧还未及回头,又听得门外朗声道:
“今日就让我十六送这‘快剑’上路!完事方才好开怀痛饮!”
一时之间,喧嚣的客栈安静的有些可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