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我死之前一定会生个孩子,让我的孩子给他送终,别人活不过他,但我的孩子应该能。不过我还比较希望,我未来的孩子活不过苍凛。”
一共七座无名坟茔,阿珩从清晨拔到黄昏才堪堪清理完六座,并且在坟茔上铺了一层石子,如此下回再来,也不至于左看右看都是草,找半天才能找到坟茔,若她此去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走到第七座坟茔前,阿珩抿了抿唇,取出了在稷阳城里买的铁锹。
连草带土一起被挖出,暮色四合时,坟包已经消失了,变成了周围的一圈垄。
中年男子拿着祭品与美酒来上坟时看到的便是正在不断往外抛土的坟坑。
半夜虽没到三更,但天也完全黑了,万籁俱寂自然不是,但隐隐能听到夜里出来活动的夜枭与狼的声音,比万籁俱寂更显得寂静,这时节看到一座坟茔在往外抛土
中年男子忍不住捂住了心口,很容易吓出心疾来啊。
坟茔里没有棺材,只有一个两尺见方的木箱,十八年前过去,木箱虽有些腐朽,却没有虫蚁的痕迹,木箱里里外外都抹了剧毒,绝对防虫防蚁。
阿珩将羊皮手套带上,拂开木箱上的尘土,从脖颈下取出了一个锦囊,将锦囊里的东西倒了出来,一堆不知有毒还是无毒的药丸,以及一枚小巧的青铜钥匙。
将药丸放回锦囊里,只取了钥匙,将木箱的铜锁锁孔清理出来,钥匙塞进去,青铜锁仍旧没开,这么多年过去,锁孔早已锈蚀。
使劲撬了两下,青铜锁仍旧我行我素的就是不开,反而是阿珩手里的钥匙断成了两截。
阿珩随手拿过铁锹一顿砸,青铜锁不甘的呻吟着离开了心爱的木箱。
打开木箱,里头是一只骨灰罐,阿珩从身上摸出了一只婴儿巴掌大小的匣子,也不知她是如何在身上放下一堆零碎的同时还放了一只铜匣的。
打开骨灰罐,里头是陈年的骨灰,打开铜匣,里头也是陈年的骨灰。
一直看着的中年男子终于忍不住开口:“这位女郎,你不会多年随身带着一匣骨灰吧?”铜匣上一点锈蚀的痕迹都没有,反倒是有着非常不错的包浆,很显然,它每日都有被打理,这才能保存得如此之好。
阿珩闻言,头也不抬的道:“嗯。”
中年男子不由挑眉。“你早就知老夫在此?”
“嗯。”
“老夫自问隐匿得极好。”
“气味。”
“?”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独一无二的体味,我恰巧能闻到。”
直接说你是狗鼻子不就得了,中年男子腹诽。
阿珩抬手准备将铜匣里的骨灰倒进骨灰罐里,男子见了,再次开口。“你干嘛呢?”
“我曾答应过让他们夫妻合葬,虽然迟了十七年,可迟了总比彻底失约好。”阿珩一边倒骨灰一边回答,尽管从幽冥之地回来后她就觉得,那两个人如今肯定不在意骸骨是否合葬了,但做人当守信,她既已承诺,自当做到。
中年男子闻言哦了一声。
阿珩很快将骨灰倒在了一起,盖上骨灰罐的盖子,合上木箱盖,再拿铁锹将封土重新封上,中年男子见了,也帮忙将土一捧捧的洒了回去。
两个人合力,又是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