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不能归宁,更不能再嫁,只能留在曹家守寡,本来在这个家里她是“第一夫人”,曹 带着妻子进驻后,原来的堂弟媳妇成了占据正位的主妇,她必得退居自敛,你说她算个什么角色?处境真可谓尴尬万分。特别可叹的是,到了雍正朝,曹 被嫌厌,雍正六年被抄家治罪,那本没马氏什么事儿,但她也只能“吃挂捞”,跟着倒霉。曹 被从南京逮问到北京,李氏、曹霑等自然跟去,马氏呢,也只好跟去。据负责查抄曹家的赫隋德的奏折上说:“曹 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后来有人说那拨给的房屋就在北京蒜市口,是一所十七间半的院落,作为曹 的家属之一,马氏也少不得在那里忍耐度日。曹雪芹从幼年到少年时代,马氏一直跟他生活在一个院落里,印象当然很深,到青年时代写《红楼梦》,这个生活原型一定要加以利用,但如果按生活中的真实伦常地位来写,那不仅太过露骨,不符合“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文本前提,也势必枝蔓累赘,所以,他就把马氏演化为了李纨。
如果说曹雪芹把生活原型里那没有一起过继到祖母这边的一位伯父艺术化为贾赦时,笔触没能圆通,那么,他把马氏演化为李纨,将其身份降了一辈,作为贾母的孙媳、王夫人的儿媳来描写,应该说处理得就相当地得体,漏洞很少。不过,我们如果仔细阅读,也还能从李纨身上找到一些“马氏影”。书中第四回即交代:“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根据当时封建大家庭的惯例,她如果真是荣国府贾政的长子贾珠的儿媳妇,并且又是为贾家生育了子嗣的,即使贾珠死了,她也有义务协助王夫人理家,甚至应该顺理成章地成为荣国府的内务“总理”,怎能“一概无见无闻”呢?那王熙凤不过是王夫人的内侄女,公婆根本是另院别房的人,怎么倒理直气壮地管理起荣国府的事务来了?王熙凤病倒了,才把她像客人似的请出来暂时管管事,这现象,只有把她的原型判定为马氏,才能讲通。又,从第四十五回通过王熙凤的话我们得知,李纨的月例银子,实际上跟王夫人一样,都是二十两,也就是说她的待遇就是夫人级而不是媳妇级的(王熙凤跟李纨平辈,但月例银只有五两),李纨还得到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中分年例,又拿“上上分儿”,这也只有李纨的原型是马氏,把那待遇照写下来,才说得通,否则,封建大家庭是不可能如此破例地让她这个儿媳妇跟当家婆婆享受一样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