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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第3部分(2/2)

作者:糖胖子

府警惧,州县戒备,连远在江西临川的汤显祖, 也终于琢磨不透,他的朋友所为何来了。但是要能钻进屠隆的内心世界,也许就不忍苛责了。他当然不可能知道自己,再有一千天,三年以后就呜呼哀哉,但他不可能不明白,自己所患 的在明朝绝对是百分百的不治之症,正一天比一天地促使他更接近死神。因此,爱抢镜头, 爱出风头,爱搞声势,爱闹名堂的屠长卿,需要这种精神上的鸦片,给他以强刺激。一般来 说,凡热烈的掌声,捧场的词语,谄媚的笑脸,悦耳的马屁,对需要者而言,会起到伟哥或 者摇头丸的兴奋作用。所以,他举办这次“无遮大会”,肯定是预感到苦日无多,利用自己尚有力气,犹有资本的 有限日子里,作一次告别仪式;肯定是趁活着还有口气,先给自己开追悼会,省得死后听不 到谀墓之词而遗憾的一次彩排。这份良苦的用心,是作为纯文人的汤显祖,对于既是文人,更是文学活动家的屠长卿,不够 充分理解的地方了。汤应该明白,一个穷其一生都在不停折腾地“闹”, 一旦自己偃旗息 鼓,周围鸦雀无声,岂不比死还难过?“戏寄十绝”的这个“戏”字,说明汤对屠的病情,没有太当回事。“秀才人情半张纸”, 很大程度上是文人酬应的雅举了。然而,屠病得实在不轻,其凶险程度是汤所料想不到的。就在这年稍后一些日子,噩耗传来,沉疴不治的他的好友,终于在苦楚与肮脏的恶疾中死去 。二我将屠隆也算为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因为,他是自己找死。汤显祖的诗,题为《长卿苦情寄之疡,筋骨段坏,号痛不可忍。教令阖舍念观世音稍定,戏 寄十绝》。所谓“情寄之疡”, 即为当时“梅毒”的雅称。你把感情寄托到表子身上,婊 子也就将梅毒螺旋体转移到你身上。这位死于性病的才子,其出格的风流水平,你说,能不 令人刮目相看吗?古往今来,中国有无数文人,但患梅毒而身亡者,他是独一份。在现代医学中,梅毒学名为“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系统疾病”,即“syphilis”。屠的梅 毒已经到了发作的第三期,在今天的医疗条件下,也许还有救,但在明代,只好束手无策, 由他剧烈疼痛,共剂失调,从面部器官坏死糜烂起,一直到耗尽这盏灯油为止。风流罪之可怕,莫过于此。据西方医学史,梅毒系哥伦布由新大陆归回后,文献才有病例记载。但也有人认为,公元15 00年以前,许多欧洲的“麻风”病例,从其接触传染,性传播,遗传,汞制剂有效的性质看 ,实际上也就是梅毒。中国人旧称这种性病为“杨梅大疮”,“杨”,恐系“洋”字的讹传 ,估计也是外来的传染病。明代中后期,是个滛风甚炽的年代。据明谢肇膌《五杂俎》:“今之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 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滛为活,生计至此,亦可 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 伎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禼里。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j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只要有卖滛为生的娼妓,只要有进行性茭易的行业和场合,性病传染,必定要成为社会公害 。在俄国作家库普林小说《亚玛街》中,我们看到沙俄当局对妓女和妓院,有定期的卫生检 查。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做做样子的。但至少在18世纪以后的西方,即或是走过场,还是想 要控制性病蔓延的。但在中国,甚至到了清代,到了民国,从鸳鸯蝴蝶,狭邪滛秽的小说作 品中,看不到类似的杜绝性病传播的措施。因此,汤显祖这首“戏寄十绝”, 从诗中略存调侃之意看,性病是当时社会的常见病。屠 隆害了梅毒,不过和伤风感冒一样,汤既未感惊讶,也不认为奇怪,是很平常,很普通的病 。估计15世纪的明代,性病的普遍发生率,是那个滛乱社会的必然现象。讵知屠长卿风流出 格,性生活过于糜烂,以致最后不治,首开中国文人性病死亡记录。作《拍案惊奇》的凌初曾经对15、16世纪的中国人的心理状态,作过这样的表述:“近世 承平日久,民佚志滛”。其实,民风的滛佚,是在帝王、臣宰、整个国家机器中的大小官僚 带动下,再加之商人性消费的勃兴,与文人自命风流的推波助澜,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才 形成这种全民参与的世纪末滛风。&nbsp&nbsp

    “自古才子多娇纵”(3)

    要是能通过时光隧道,回到万历年间,那时的北京也好,南京也好,乃至大小城市,妓院娼 馆,充斥市廛,神女娈童,诱色卖身,媚药秘方,大行其道,滛具亵器,公开买卖。而在街 市集镇,茶楼酒肆,那些御女之道,房中之术,滛秽文字,春宫图画,更是堂而皇之地大明 大摆。因此,实际上全社会对于滛荡,已到了毫不以为羞耻的田地。像屠隆这样的才子,引娼挟妓,眠花宿柳,平康冶游,招蜂惹蝶,弄出一身病来,是不必大 惊小怪的。然而,得了性病,多少有点中奖的荣耀感,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今天说来,某位 作家从三陪小姐那里染上淋病白浊,顶多从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找江湖郎中私下治闻, 绝不愿意大事张扬。无论如何,这是不大名誉的事情。可在明朝,却视作风流,不但不感到 难为情,不觉得是件多么难以启口的话题,还要堂而皇之写进诗文里的。汤显祖,这位与莎士比亚同年死去的剧作家,就认为这是风流,不是丑恶。风气,这东西,一旦形成,便会左右社会,左右人的意识,作家也不能例外。我记不得是公 安三袁中的哪一位了,竟认为妓女能给予离乡背井者灵肉满足,实在有其存在的必要, 并为之论证,振振有词,颇理直气壮的。这也就是一代人说一代的话,一代作家写一代的作 品。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们亲历过来的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尝试,三十年代的拓展,四十年 代的跌宕,五十年代的惶恐,六十年代的矫情,七十年代的伪善,从作家的话语中,大致可 以揣摸出那个时代的大致脉搏和基本面貌。所以,明季中后期,文人的不护细行,令人不敢恭维。戏曲家何元朗,能够当场脱下妓女王 赛玉的绣花鞋,作饮酒的杯托,传行席间,先嗅脚味,后品酒香,划拳行令,这种变态的恋 物癖,近乎下作。大文人王世贞还作长诗,以记其盛。视滛乱为风流,视荒唐为正经,视无 耻为潇洒,视低级趣味为高尚行动,便是那个时代的风采了。所以,万历十二年(1584)甲申十一、二月间,汤显祖的长诗,《怀戴四明先生并问屠长卿 》,径直写到他朋友的私生活,坦白道出他的男女性伴侣,全无顾忌:赤水之珠屠长卿,风波宕跌还乡里。岂有妖姬解写姿?岂有狡童解咏诗?机边折齿宁妨秽 ,画里挑心是绝痴。古来才子多娇纵,直取歌篇足弹诵。对屠这种与同性、与异性的滛荡苟且,虽说不上是赞美褒扬,但没有任何责让和不以为然的 口吻,恐怕是时代风气使之然耳。次年,乙酉三月,在《送臧晋叔谪归湖上,时唐仁卿以谈道贬,同日出关,并寄屠长卿江外 》一诗中,汤显祖更写道:君门如水亦如市,直为风烟能满纸。长卿曾误宋东邻,晋叔讵怜周小史。自古飞簪说俊游 ,一官难道减风流。深灯夜雨宜残局,浅草春风恣蹴球。这首诗,干脆美化起这两位因龙阳断袖之癖而丢官的才子了。臧晋叔,戏曲家,他编纂的《 元曲选》,至今仍是研究元人杂剧的典籍。据徐朔方先生《汤显祖全集》笺注:“臧懋循字 晋叔,长兴人,官南京国子监博士。每出必以棋局,蹴系于车后,又与所欢小史衣红衣, 并马出凤台门,中白简罢官。”这个“小史”,就是他的性“同志”。而“长卿曾误宋东邻”,则是屠隆大出其名的一桩风流官司。这位才子在礼部任主事时,因 与西宁侯宋世恩,大概都属性“同志”,气味相投,情好甚昵,共嬲俊童,形影不离。同时 ,屠隆又与宋的姬妾有染,放肆不检,秽闻狼藉,闹得满城风雨,遂遭弹劾,以滛纵罪, 削籍。这是去年之事,今年,臧晋叔又因情se被贬,谪归故里。于是,汤显祖在送行的诗中 ,旧事重提,一并谈起。从“一官难道减风流”诗句看,汤对这两位朋友的丑闻,绝对看作 是一种高尚的风流,认为,即使丢官,也要风流,那是值得肯定的。所以,屠隆死前,汤显祖写去慰问诗十首,诗题里提到了他患了“情寄之疡”,没有任何隐 讳和回避。在那个对滛乱不以为耻的年代里,丑恶与美好,整个都颠倒了,即使道出其所患 之梅毒,也不存有中伤朋友的意思。那时的一个才子,得了杨梅大疮,烂了鼻子,对他的人 格品德,不但无碍无损,相反,还被视作体面的、光彩的风流韵事,当作美谈呢!在这种世纪末的极端颓废风气下,这世界还有救吗?《明史》称:“明之亡,实亡之于万历 ”,看来,这还真是说准了。至此,我不禁想到《金瓶梅》,这部应该是嘉靖年间出现、万历年间盛行的小说,也是这种 风气所及的产品,充分表现出那个时代的滛乱特色。那位隐姓埋名的文学大师,到底也弄不 清楚是谁,至少有四十多种推断的兰陵笑笑生,在作品中大描大写三十六处,小描小写三十 六处,一笔带过三十三处。我猜想,这位大师那亢奋的,冲动的,流着哈拉子的,某些部位大量充血的状态,是相当 “后明朝化”的。同样,他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也不觉得有什么诲滛的罪愆感,津津乐 道,其味无穷的精神层面,也绝对是“后明朝化”的。没有后明朝,没有《金瓶梅》;没有 《金瓶梅》,也没有嗣后不绝如缕的滛秽作品。兰陵笑笑生自有他狂热写性的可指责处,但 那个时代的风气,那个时代的 错乱和颠倒的思潮,也不能辞其咎的。&nbsp&nbsp

    “自古才子多娇纵”(4)

    《金瓶梅》至少有其不朽价值,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然《金瓶梅》作者 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它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着意所写,专在性茭,又越常情,如 有狂疾。”因此,这股以《金瓶梅》为滥觞的,直至明末清初,应运而生的文学浊流,与明 代末季充斥着社会各个角落的滛风分不开的。什么时代产生什么文学,这是一点也不错的。现在,除中国文学史家、中国戏曲史家外,绝大多数读者,已经不大关注明代那位剧作家屠 隆了。他是谁?他写过些什么?他的传奇戏剧有些什么影响和价值?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但他是一个死于梅毒的中国文人,以及他与那个时代的炽烈滛风,与随之催生的文学浊流 ,这种互依共存的关系,倒是值得后人玩味的。作家,作品,时代,风气,说到底,其实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因此,君不见近十数年来的裤裆文学,甚嚣尘上的现状,难道不值得对这种文学现象,去思 考一些什么吗?&nbsp&nbsp

    街上流行人来疯(1)

    一颠倒,是常会发生的事情,不足为奇。昨天的真理,今天的谬误,往日的毒草,如今的香花,这种经过一段时间沉淀以后,所 作出的重新判断,我们称之为还历史本来的面目。但这也不容易,事后说起来总是轻巧的,可过程本身,却决不轻松。有时候,明明白白 知道那是错的,可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你得认为那是“对”的,这当然很糟糕,但我们 大家差不多都领教过。当其时也,也许你的良知,使你不甘随大流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 ,但你决不会,也不敢逆错误潮流而动,铮铮而言,掷地有声,说那是鹿,而不是马。拍案 而起的勇敢者不是没有,但为数一定很少。于是,沉默的大多数惟有等待一途,人们会抱着 这样一个信念,哪怕要等好多好多年,哪怕已经盖棺论定,板上钉钉,总会有这么一天,该 颠倒的,终究要颠倒过来的。这大概就是人类的长处了,也是与动物的区别所在。否则,人类失去了这份自我完善的 能力,这世界也许早就沉沦,也无进化可言了。但也不是所有的颠倒,都应该颠倒过来,那些不该颠倒的颠倒,譬如,就人而言,人鬼 颠倒,人妖颠倒,就事而言,是非颠倒,黑白颠倒,如果也颠倒过来的话,就要弄得老百姓 莫知所从了。近年来,鲁迅先生忽然被狗血喷头,周作人忽然被香火供奉,就是文坛上的一 份最大的颠倒。最初,实行者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迩来,则明火执仗,为周作人鸣 冤叫屈,至于粪土鲁迅,则成一股甚嚣尘上的风气。任何一个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对周氏兄弟,一个大大缩水,一文不名,一个金身重 塑,供奉庙堂的现象,都会感到匪夷所思的。一个贬值掉价,一个行情飙升,斗士被辱骂, 汉j 最光荣,这世界究竟怎么啦?也真是令人嗟叹世情之诡薄,人心之险恶。对于最起码的公正 或公道的认知,度量衡竟能失准到这样差劲的程度,也不知道这个社会吃错了什么药?最近,我读了一篇《且看骂鲁迅的狂人》的文章,给我一点启发。此文刊于1999年 1月29日的《羊城晚报》的《书趣》版,作者署名为闵良臣。他在文章中这样写道:“1 998年11月20日南京某报登出头条新闻,其中就有几位所谓‘天才’的狂人,对鲁迅 口出狂言,大放厥词。这个说:‘鲁迅是块老石头……他的反动性也不证自明。对于今天的 写作而言鲁迅也确无教育意义。’那个说:‘我们根本不看老一辈的作品,他们到我们这里 已经死亡。’”在这篇文章里,作者用郁达夫《怀鲁迅》的一句话,来回敬那些发表高见的勇士,实在 是意味深长的:“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 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如果将郁达夫的这番话,反其意而用之,那就是:一个出汉j,出许多汉j的民族,说 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大约是不会错的。而出了汉j,还要加以“拥护、爱戴、 崇仰的国家”(假如是这样的话),以此类推,说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也不算为过 。闵先生的文章中还写道:“有人说:‘鲁迅小说绝对比不上郁达夫,他的杂文谁都可以 写……’更有人说:‘鲁迅在文学上的成就与他的地位不相称。他的大多数作品一般作家都 能达到。以鲁迅来衡量文学,标准太低,影响了中国文学的发展。在我们这个圈子里,鲁迅 早已是个过去的话题。’”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十年“文革”期间,郭沫若先生一时兴起,写的一部享“誉”华夏、 风行神州的《李白与杜甫》了。当时,他之所以要把诗仙与诗圣拉到一块来比,不遗余力地 推崇李白,百般誉扬,想尽办法地埋汰杜甫,奚落备至,说白了,那是专为一位特定读者而 写,具有强烈的政治目的。但如今把郁达夫的小说评为a+,而将鲁迅的小说评为b-的勇 士,该不至于抱有郭老的宏图大志,有投桃报李之盼吧?所以,我想,这样的比法,恐怕更接近于上海弄堂里的顽童,并排站着,比赛谁尿得更高更 远的游戏心理作怪,和小孩子人来疯的表演欲吧?那么,这些“骂鲁迅的狂人”,愤世嫉俗 的同时,某种程度上还保存一份童真未泯的率直和可爱呢!把郁达夫和鲁迅拉在一起比小说的长短,就如同要将福克纳和普鲁斯特,定出上下,把茨威 格和川端康成,分出高低一样,是徒劳无功的事。大师与大师之间,是没有可比度的,因为 每一位大师,都是历史上的惟一,也就是黑格尔说的“这一个”。如果硬是要比,那就是明 初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里所说的:“庸人孺子,见画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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