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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肉贩-第8部分(1/2)

作者:夜未眠思念

    情去感动他。”

    “真的管用吗?好羞人哦!”似乎有人用被子捂着嘴巴在吃吃地偷笑。

    “这得看你自己呀,谁也帮不了你的。对了,明晚我们这里有个狩猎篝火晚会,这一带的许多青年男女都选择在这天晚上定情,寻找自己的心人的。你不妨缠着小邦一起去,这可是上天为你创造的机会啊。”

    …………

    刘邦没想到竟偷听到这么隐秘的谈话,心里不知是喜是忧,一时百感交集,竟久久都难以入眠。

    34-第三十四章篝火晚会(上)

    次日,刘邦将跟冉姐签好的合同样式抄写了十几份,然后找来顺子,让他带着一起去村里养猪比较多的农户家里,跟他们签订同样的合同。借此之机,他又收购了几十头猪,约好顺子隔天运到n市去。那些农户本来对他是半信半疑的,可看到他出手那么大方,又出比现在收购价高许多的价格来收购自己的生猪,倒是信了几分。到中午时,冉姐更是叫来她那曾经在镇上当过干部的丈夫助阵,顿时令可信度又增加了几分,许多农户于是都跟刘邦签订了合同。

    经过一整天的努力,猪源的问题算是得到了部分的解决,刘邦的心情大好,在高兴之下,竟忘了昨晚偷听到的私秘谈话,将周奇想要在篝火晚会上“算计”他的阴谋忘得一干二净。竟答应跟她一起去参加所谓的篝火晚会了。

    篝火晚会是在离顺子家约两里的一片松树林边举行的,当刘邦、周奇、顺子跟冉姐一行到达时,已经有一百多青年男女围在那里了。

    这样的活动显然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因为那里早早就生起了几个大火堆,刀叉之类的烧烤器具一应俱全,几个简陋的茅棚也修葺一新。有心人更是支起了一口大锅,添了柴火去烧水,准备待会儿将狩猎归来战利品褪毛剖肚。更夸张的是,居然有小小贩,将一些瓜子、糖果之类的挑到现场来卖,当地人的商品意识如此强悍,实在令城里来的刘邦汗颜不已。

    参加狩猎的条件很简单,一是要求为十八至四十的未婚男青年,二是填写一份自愿参加狩猎的免责声明,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手印。

    在周奇和冉姐的怂恿下,刘邦糊里糊涂地填写了声明。

    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将参加狩猎的青年分成了五个组,每个组三人。狩猎得野猪的一组将被封最勇敢、最能干的勇士称号,不仅分得头野猪,而且可以优先挑选所有在场的女青年为自己的心上人,同样也优先得到所有女青年的挑选。

    野猪虽是经过人工饲养后,最近一段时间才放归这一带的山林的,可它毕竟是带了个“野”字,跟一般的家猪不同,它有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且它一旦发起怒来,还是能伤害人的。

    虽是这样,人们为他们准备的狩猎工具却很简单,没有枪,没有马,甚至没有狗的帮助,他们所能握住的,仅是一把四分之一椭圆形的杀猪刀,好像他们这次去不是狩猎,而是杀普通的家猪,只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行。

    刘邦没想到狩猎会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进行,除了感觉新鲜外,更有一点刺激,他虽在书上看到过许多关于狩猎的描写,可就算描写得再精彩,也是在书上,跟现实中亲身经历的有很大的不同。

    跟刘邦分在一组的另外两人,一个叫阮咸,一个叫阮元,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其中阮咸是经常上山砍柴的,山林行走的经验相当丰富,不过他已经参加过两届(注:每两年举行一次)这样的狩猎篝火晚会了,却还是一无所获,既没有拿到勇士称号,也未能俘获哪位姑娘的芳心。他依然没有死心,今晚参加了他人生的第三次。至于阮元,除了脸上有几粒青春痘是他的最大特征外,其余的则再普通不过了。

    阮咸有了上两次的经验,自然一开始便将他们往正路上带。离火堆两公里是林子最茂密的地方,阮咸很快就带着刘邦和阮元到了那个地方。按照他的说法,他上两次也是用这方法迅速到达这里的。

    刘邦听了他这话心里就不禁纳闷了:既然他上两次都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为何他就没有遇到野猪呢?闹得要一连参加三次之多?这其中必有蹊跷之处!刘邦有了这判断之后,禁不住问阮咸道:“你既然三届都有参加,可清楚上两次他们都是在哪里猎到野猪的?”

    阮咸摸了摸鼻子道:“狩猎到野猪的地点是保密的,那三个胜者总会将野猪拖到火堆旁。而且村里的长者也不许他们泄露出去。不过据一些人私下里传,每次狩猎到野猪的地点都不同,野猪不可能呆在一个地方等人们去猎取的。我觉得它有可能选择最茂密的地方藏身,所以就带你们来这里了。”

    对他的这话,刘邦自然是严重的怀疑,但既然他坚持,也不得不陪着他寻找一阵。然而一个时辰过去了,他们不仅没见到野猪的影子,就连猪蹄子印都见不到一个。如此一来,就连一直都做闷声葫芦的阮元也埋怨起来,道:“我听说前两天曾有野猪出来南边的山坡偷木薯吃,我们不如到那里去碰碰运气吧?”

    刘邦想道,野猪既然在那里偷过木薯,人们自然会注意到那里,说不定早已有人埋伏在那里了,这时才赶去,什么都晚了。不过野猪也是有一点点智慧的,前两天在那里出现过,今晚未必还敢去那里,可它的肚子总是要填饱的……于是问阮咸道:“你知道这附近一带,除了南边山坡有木薯外,别的地方还有木薯之类的吗?”

    “离这五公里的东边山坡不仅有木薯,还有红薯、玉米、花生。不过那里有好几户人家,且地势平缓,野猪敢到那样的地方吗?”阮咸道,他是绝不相信放归山林不足半个月的野猪会有那么大的胆子,竟敢到人烟密集的地方偷东西吃的。

    “今晚留给我们最大希望的就是那个地方了,不然的话,这么大一片林子,叫我们到哪里去找野猪呀。”刘邦道,“事不宜迟,我们马上赶过去吧!但愿没有人捷足先登才好。”

    听了刘邦的分析,阮元道:“城里来的就是不一样,有头脑!”

    阮咸虽不相信刘邦的狗屁理论,可他们两个都走了,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更何况还有上两次失败的教训呢。思想斗争一番后,终于还是跟上了他们。

    这天晚上的月亮还算不错,将整个林子照得雪白一片,让刘邦他们赶山路省了许多时间和麻烦,因为这场狩猎比赛是不得带任何火把、手电的。

    又是一个时辰之后,他们终于赶到了东边的庄稼地。借助月光,刘邦清楚地看到,有一大片的木薯地被什么东西糟蹋得不成样子。众人过去仔细看了看,只见一根根的木薯被连根拔起,木薯被吃掉了大半,只剩一小截还孤零零地挂在那里。地上留有许多零乱的蹄印,还有一些明显是用鼻子拱出来的小坑——综合种种迹象,这杰作显然是野猪留下的。但现在,众人还是迟了一步,它干完这些坏事以后,早已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35-第三十五章篝火晚会(下)

    众人顺着野猪踩出来的足迹找了几百米后,它的足迹却突然消失了,众人在那附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看来,这头野猪是特别狡猾的,它居然懂得隐藏自己的痕迹,这可是一项很高明的生存技巧呀,许多人类都不一定懂呢。

    阮咸不禁有些沮丧,道:“看来我们是没有那个福气了,还是回去吧!说不定人家早已扛着那头猎得的野猪回去庆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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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邦可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闻言道:“它一定还在这附近的,我们再找找看……”他说到这里,突然想起曾在一本散文书里看到关于野猪的描写,说它们吃了大量的木薯后,会醉,也会口渴的,所以它极有可能在附近的水源处喝水!于是问阮咸道:“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小溪、泉水吗?”

    “在山坡的旁边倒有一条小溪,不过那里离这有好几百米呢。你是不是发现什么了?”

    “走,我们到那里去看看!记住,脚步要轻点,并作好狩猎的准备。”

    听他如此一说,阮咸和阮元都来了精神,呈扇形散开,手握紧杀猪刀,拱着腰,蹑手蹑脚地前进。

    刘邦见他们这样子实在滑稽,忍不住想笑,只是怕惊动了野猪,才强忍住了。

    小溪越来越近了,刘邦的心情也越来越紧张,不单是为了野猪,更是为了证明自己及自己的知识是否正确,如果落空的话,还真丢不起这个人呢!

    小溪终于就在眼前了,可刘邦却看到小溪的对面站着几个黑影,近了定睛一看,依稀竟是周奇和冉姐她们。

    刘邦纳闷:不是说女青年不得参加的吗?她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是周奇吗?你们怎么会在这出现?”

    “狩猎呀,没看到我们已经将野猪杀了吗?”周奇道。

    “什么?”三人像是听到了晴天霹雳,震惊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过了半天,阮咸才结结巴巴地道:“你们真的……真的将野猪……杀了?你们……你们可是女人。”

    “女人又怎么了?女人就比你们男人差了?如果你们真的样样都比男人厉害,干嘛还让我们先将野猪杀了?你们那么有本事,就去猎杀一头来给我们看看?”

    “我要抗议!”刘邦道,“这一定不是原来的那头,而是你们去购买另一头来这里充数的,我强烈要求将野猪抬出去验尸!”

    “小邦,你别不服气了。”冉姐笑道,“你既然能想到野猪在这种地方,周奇自然也能想到,是她指点我们在这里等,然后我们三个合力将它杀了的。我们杀了它后,周奇说你一定会在这里出现,让我们再在这里等一下。我刚才还笑她呢,没想到你真的出现了。”

    听了她这话,刘邦自然无语了,而且心中生出许多“既生亮,何生瑜”的感慨来。不过他心中也在暗暗庆幸:幸亏这妮子现在是替自己做事,如果站到自己的对立面,不知是个多可怕的对手呢!

    阮咸那是又嫉又恨,眼看今年娶到老婆的愿望又要落空了,而且是败在女人的手里,真的让他很不服气,愤愤道:“这不可能,野猪既然是你们杀的,怎么可能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呢?我参加过前两次的狩猎篝火晚会,他们狩猎到野猪时,那野猪的叫声可是响彻云霄,整个山头都能听到。”

    顺子指着那头倒在地上的野猪笑道:“你们看看它头上是什么?”

    经顺子这么一指,刘邦才注意到,那头已经断气了的野猪头上竟套着一个曾经用来装肥料的蛇皮袋子,蛇皮袋子上满是血污……刘邦终于明白野猪没发出惨叫声便死亡的原因了,他们一定是守候在这里,等野猪出现的时候,迅速地将袋子套到它的头上,然后用铁锤猛击它的头部。野猪原本吃了木薯后便有点晕晕乎乎的,再经铁锤这么猛烈的打击,自然是闷哼一声便倒下了。发不出多大的声音来。

    可是如此一来,不仅阮咸,就是阮元也有些不满了。她们这些女子参加狩猎倒也罢了,她们竟然还使用违禁武器!狩猎晚会可是规定只能使用四分之一椭圆形的杀猪刀的。她们太傲慢,太过无视晚会的权威了。

    “你们太过分,我要向主持晚会的长者们告状!”阮咸说完,一甩手便气愤愤地走了。

    阮元也想跟着他走,刘邦喊住他道:“这位大哥,先帮忙把这头野猪抬回去再说吧!否则那么多人等了一个晚上都吃不着猪肉,这狩猎篝火晚会开得也没什么意思了。”

    阮元是个老实人,听刘邦说得似乎有些道理,便留下了。

    这野猪是十几年前村里人捕获了几头野猪后,鉴于山上的野物已经越来越少,为了保持狩猎篝火晚会这一传统而特地人工饲养的,村里每年都要凑钱买饲料,发展到现在,它已经是第十代了。而这两年轮到饲养它们的那户人家,也将很大的娶儿媳的希望寄托在它身上,所以下足了饲料,让它们长得骠肥体壮的,现在他们杀死的这头,竟有将近两百斤了。

    他们于是一人抬一条猪腿,剩下的一个则拖着猪尾巴,折腾了一个时辰才移动了一公里,幸亏另外那些闻讯的人也赶来了,才七手八手地将它弄回了晚会现场。

    才刚回到,一位留着一把山羊胡子的长者便领着上百号人将刘邦、周奇、冉姐等人团团围住了,冉姐一看气氛不太对劲,连忙对那长者道:“九叔,我们不是有意破坏晚会的,这野猪其实是小邦跟阮咸、阮元他们三个一起杀的,小邦说了,他参加狩猎只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他不想要自己的那份猪肉,那猪肉将全部分给大家……”

    “哼,你以为你这样说就可以了?大家都是有眼睛看的,我问你,那猪头上蒙的是什么?”未等冉姐说完,山羊胡子长者便冷冷地说道。

    “九叔,都什么年代了,变通点吧!再说晚会的目的不是为了考验人的胆量、智慧和能力吗?为什么要分男女呢?女人有那能耐,她也一样可以当勇士,值得众多男人去追求的。”冉姐这话说出口后,在场的女青年产生了共鸣,倒向周奇投去了支持的目光。

    九叔本想借这个机会,抬一下祖宗家法,以维护自己这已摇摇欲堕的地位(注:他家原本就比不上冉姐有钱,又没有当官的亲戚做背景,自然是比不上冉姐威风的,他能当上这个长者,靠的只是他的的祖先及他本人在村里有些威望)。可没想到冉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大半的女青年倒倾向她那一边了。眼看再这样下去,不仅讨不了好,还会连冉姐都得罪。他也是个有那么一点见风使舵能力的人,不得不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道:“可祖宗的规定是这样……唉,算了,现在是你们年轻人的世界,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那些参加狩猎的青年虽对这样的结果不满,但实力摆在眼前,他们也是无法可想。毕竟,得罪了另一半,引起众怒的话,别说当什么勇士了,以后就算是找女朋友都难。他们只好祈祷下一届有个好运气,让自己一举夺得勇士称号了。至于有些等不及而自己去找对象的,就更加不用理会什么狩猎篝火晚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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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第三十六章诱人之舞(上)

    既然大家都不再有什么意见了(貌似有意见也不敢提),今晚这勇士的称号自然落到了周奇身上(冉姐和顺子都是结婚生子了的,自然不必称什么勇士),按传统她是可以获得一个猪头和半边猪的奖励的,但刚才冉姐说了,不想要这奖励,而是将这些肉平均分给大家,大家伙自然十分的高兴,褪毛的褪毛,开边的开边,都忙了开去了。

    可这只是一些次要的,狩猎篝火晚会最重要的内容尚未进行,那就是挑选对象!按规定,获得勇士称号的人可以优先挑选对象,周奇既然获得这个称号,她便拥有了这一权利。于是她在众多女青年的簇拥下,登上了事先搭好的高台。

    下面的男青年虽很有些尴尬,幻想着站在台上的就是自己,可事实毕竟是事实,再多的幻想也没有用,所以他们很快便接受了这一现实。而当他们看清周奇是一个本地少见的美女,却又那么能干,那么强悍,一个个都禁不住心痒痒起来——这样好的老婆,就是打灯笼都难找啊。于是一个个都现出猪哥的原形来,争先恐后地挤到台前去排队,期望这位女勇士相中的就是自己。只可惜晚会没再安排有什么比赛了,否则的话,他们一定会为了美女而争得头破血流的。

    周奇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看好自己,倒弄得很不好意思起来,站在台上羞涩地看了台下的男青年一眼,希望能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可惜她失望了。

    台下的众多男青年眼巴巴地看着她,希望她的目光能在自己的身上停留,然而他们得到的结果是比台上的她更加失望。

    台上的周奇不甘心,也顾不得害羞了,用心地在男人丛中寻找起来……

    冉姐看到她那模样,自然明白了她的意思,二话没说便去将正躲在一边帮忙开猪的刘邦拽了来——这小子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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