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三天就结婚》免费阅读!

见面三天就结婚第46部分阅读(1/2)

作者:作者不祥

    事情,我就匆匆地过了十年,只有看到时钟里的指针转动时,我才能深深地体会到什么是“十年生死两茫茫”啊!

    以前在黑暗里过着处处风雨,处处刀枪的亡命生涯,现在,坐在城市最高楼层的豪华皮转椅里,环境变得翻天覆地,可看待生活的心情却仍未改变,我已经从适应到麻木,所有可用的阴谋诡计,所有可看的人间世态里的百拙千丑,我皆尽尝过,也皆尽看过。

    真是好笑,就像电视剧看多了,看了开头就能猜到结尾一样,别人对我用的阴谋诡计,才只是围罗出一丝细节,我便已经通篇看透,却还要陪着他们玩下去,如果我提前揭穿了,那我会觉得没有意思的啊!敌人的游戏再烂,怎么说还有人陪你玩,若是连陪的人都没有,那可真的就成了孤家寡人了!

    我只是没曾想过我转来转去,我似乎还生活在原地,不变的是终点的无间轮回,哦算计着别人的同时防着如何被别人算计,却还不觉得累,只是无聊,这样的人生似一盘凶险的棋,错走一步都有可能把命丢在里面,换来粉身碎骨的结果,与十六年前黑暗生活不一样的是,我拼命告诉提醒自己,我不能死,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完成,我还没有找到静悠的孩子,我有何颜面去面对她温暖的笑意呢!

    日子辗转如白马过隙一般过得飞快,静悠的城市同样地发生着无法避免的时代变革,我所能挽留的只是用钱买下废弃要被推掉重建的曾经有过我和静悠身影的地方,比如静悠以前工作的医院,比如静悠父母的老宅!

    我悉心打理着那一院子的鸢尾,这是静悠所喜好的花,它们像光明的使者,表明着你的爱对我有多重要,花色柔美娇媚的气质正合适你。

    笑看花开花落,春去春来,费尽所有苦心去寻找静悠遗在这个世界上继承者她血脉的生命,十年间,去一无所获,我不知道我还有几个十年可活,可我相信,只要我活着,我就会生生不息地继续寻着找着的。想要办成的事没成,却意外的收获了这座“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天道”帝国!

    我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携手相共天涯,可惜天不佑我,天负我,我不愿再沾血腥成就什么至尊王者,可叹命运却处处成全,想放下屠刀,却难以成佛,漫不经心间便创建了称霸这所城市的暗黑力量。

    所有怕我的,恨我的,怨我的,气我的,想我死的……人,都前呼后拥地叫着我“天哥!”

    可这些人里,又有几个人是真心实意希望我好的呢,不过都是面上之戏,哄我开心罢了!

    他们只是怕我,怕我一个不高兴,谈笑间就可以要了他们的命,没有人再也没有人会像静悠那么爱我,再也没有了,对我来说,权势得来容易,找一个爱我的人却难,人海茫茫,处处有人,处处悲凉!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屋子里有了女人的味道,那样浓烈的香,让我一时之间受不了,我不喜欢什么东西太过张扬,因为我本身就太张扬了!

    我还是得意内敛的,纯情的,略有害羞却又那么暗自幽香疏影,盈盈袖间的,似兰花一样的女子!

    在有这种香味出现之前,我一直守着本分,厮混在男人女人中间,正常人有的需要,我也同样有,泄火的时候总要找一个看上眼的,管他男人还是女人,符合我的要求就可以了。

    我承认她不难看,相反还很美,美得浓重墨彩,如她的绰号一样——“火百合”。

    她也是道里的女子,十几岁就从街头混着了,小太妹的神情眨着大得像杏花瓣似的眼睛,就那么全是挑衅的看着我。

    我笑着回望她,还是那样的笑,二十几年了已经习惯这种表情,不愿意去换了,对这种小女生我相信我这张笑颜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主动送上门的东西,我没有必要去推脱,何况她的两个哥哥也是这个城市从横交错的势力中的一个,可以利用!

    她的哥哥们似乎也看出这小女子对我的用意,非但不劝阻倒有撮合的意思,哎,悲哀的互相利用,是所有交易的唯一沟通方法,我不拒绝,只要她懂得何为进何为退就好,她叫火百合,可我不想引火焚身,我想她应该能懂,怎么说她也是从小就在道上混的,难道还指着几夜情之后,我会娶了她不成吗?

    我们在床上厮混的次数几乎和我和她的两个哥哥做成的交易成正比,我不喜欢女人太过聪明,太过势力,我不敢强求我自己的女人像空谷幽兰一样有谪仙子的气质和性情,但至少不能像王熙凤似的刁钻诡计多端!

    这就是爱情在人性的扭曲下的奇妙之处吧——魔鬼总是想去爱天使!

    当我意识到她可能想要霸上我的时候,我立刻有了惊觉的反应,随后,开始变换起身边的床伴,这一回清一色的男人,让一个女人死心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告诉她我性向有问题。

    我看着很强,心里却缺少安全的感觉,有了r的经验,我绝不可能在我的枕边也放一个随时可爆的定时炸弹,特别是党我发现她喜欢偷窥起我的隐私后,这个决心也就更加的坚决了。

    有一本影集我留着很久了,有几张人的影像我记了下来,随手写了几行字,不过是寂寞之时,对以往记忆的一种揣摩,等清醒以后,就会把它丢到隐秘的地方,或许哪天又有不安定的情绪了,我就会把那东西捡起,再写几句,像是日记 却又不是,哦平生经历深刻地告诉过我,并不是所有秘密都适合被别人知道的,哪怕是最亲爱的人也不行。

    和静悠有了第一面后,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静悠从来都没有问过我的事,难道她没有别人那样的好奇心吗?我这么一个引人好奇的杀手,突然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她都没有多嘴过一次,从来不问,也从来不想问。

    她就那么相信我是个“好人”吗?就那么帮我,陪我,疼我,爱我……因为我去杀人而心痛,却又不曾说过一句埋怨我的话,还想要和我这个连未来都没有的人一起走,离开别人羡慕的生活,是她傻?还是我幸?

    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有些人,有些事,你总也不会明白的!

    当我发现那本日记不见的时候,我就已经猜到是谁拿走的,我的屋子在那个时候,也就只有她能偷着进来了,不管她出于什么目的,她都没有任何权利知道我的过去,连静悠都不曾问过的过去,何况是她呢?

    我给她打电话索要这本影集时,她半开玩笑地拒绝还我,我可不把她的玩笑当成玩笑,这个女人眼神里的阴沉,早就告诉过我,她绝不是善类!

    当我再去寻她而她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时,组织里的档案我清除得很干净,最后,关于我编造出来的委托寻玉的客户我用了巧妙的方法假意除去了,组织里的任务就是这样,没有委托人的时候,任务就会自动消除!

    我只是讨厌别人的背叛,一次也不允许,“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这是古之j商曹操的理论,也是我的。

    我接到那个医院打来的意外电话时,我的手下已经寻到她藏身的踪迹了,只要我一声命令,这个世界上就不会存在背叛我的人活着了,可她……这个电话让她成为了唯一的一次例外。

    电话里说:“莫先生吗?请通知百合小姐,她已经有了三个月身孕了!”

    三个月前,我还不认识她!

    一想到她可能有了孩子,一想到我还要去找静悠的孩子,孩子……是她肚子里的孩子让我生了一丝怜悯,放了吧,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让她拿着那本影集带着她肚子里未成形的孩子远远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吧!

    走了一个人这个城市还是原先的城市,并没有因此而缺少了什么,我还是继续我纸醉金迷的生活,伴着一如既往的勾心斗角,暗里寻着我要寻的静悠的孩子!

    我在把生意越做越大时,也爬到了权力的巅峰,我暗里的权利绝不只是在这个城市,它像一个树的根一样,以这个城市中心生命力旺盛地扩散到周边所有有利可图的地方。

    当然,寻找的触角也随之递了出去,只是,还没有结果!

    人生不能像做菜,把所有的料都准备好了才下锅,就算成功地做出来一盘后,谁也不知道这盘菜的味道是什么样子的,只有亲自尝过才能感悟到,缘分亦如此,有时就在你绝望,你茫然,你不知所措的时候,上天就会给你开个玩笑,丢给你一份意外的惊喜,可是喜是悲,不到最后谁又能清楚呢,不过是和吃菜一个道理。

    就在我寻得“踏破铁鞋无觅处”的时候,上天就给我端上来一盘我意料不到的大餐。

    那天不过是想回萧家老宅看一看,那里的鸢尾又快要开花了,我总是挂念。

    出了别墅拐进路口的时候,看到了一群小混混的激烈打斗,我对这种事情向来都是冷笑对待的,在我看来,没有大脑的人才会以一人之力去对抗二十几个人,被人打得半死还倔强地爬起,还要去打呢,特别是身份本应为那种十五、六该呆在学校的学生,学人家当古惑仔,也不掂量一下自己有几斤几两!

    我让司机开车绕过去的时候,拐角的阳光意外的刺眼,晃的我被迫扭了一下头,就是这样的一扭头,一眼之间我就发现了同样被阳光晃得刺眼的白玉。

    这世间所有的事物都算上,哪个也没有这块白玉带给我的心灵震撼大了,还没给静悠之前,我天天都捏在手心里,只要有时间就会摆在眼前,看了又看,觉得只有眼神触到那片温润时,心里的殷忧才能减淡一些!

    而今,这块玉竟然……它竟然躺在血泊里,那么莹润的身体怎么可以沾上那种腥臭的东西呢?

    何况有玉的地方,就应该有……有那个小家伙吧?

    我真不希望他是那二十几个人中的一个,我更不希望他是那个被围在中间,被人打得半死的那个。

    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我怎么对得起静悠啊!她的儿子,即使不生活在锦衣玉食里,也应该享受天伦之乐,得到父母的恩宠,怎么可以像这样的混迹街头,白璧蒙尘呢?

    我连忙叫住司机,让他停止前进并倒回去!

    “去阻止他们,问一下那块玉是谁的。”

    我淡然地吩咐着坐在副驾驶处的保镖,神情看似如以往一样的慵懒,其实,心内已经有痛蔓延开来了,那种既希望是又希望不是的矛盾交织,让我觉得抬手的力气都被抽干,消失殆尽了!

    静悠的笑颜和车外混乱的场面,像魔咒一样,不停在眼前晃来晃去,此时,我的嘴里都是苦涩的滋味了!

    保镖拉开车门时,外面的阳光更肆无忌惮地洒了进来,我再看车外那片混乱以及那块浸在血里的玉时,突然就有了一种海阔天空的感觉了!

    第三十五章天长久时之和白玉男在一起

    “天哥,你为什么救我?”

    “天哥,你为什么把我关在地下室?”

    “天哥,你为什么让我学修表?”

    “天哥,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天哥,求求你,别碰那个琴弦,我受不了弹棉花的声了!”

    “天哥,你放了我吧……我不是当老大的料,我还是喜欢抡大勺,偶尔 打打小架,我没那么远大的理想抱负……”

    “天哥,我讨厌算账,我不适合当会计,我数字混乱……”

    “天哥,你不会是喜欢我吧……可我不想当禁脔……”

    ……

    和白玉男在一起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生活在他的各种“为什么”里的,也不知道他的那个脑袋是怎么长的,怎么会有那么多问题。

    静悠是这个世间第一个让我心动的人——动的彻底,而她儿子是这个世间第一个让我心烦的人——烦的想死。

    在我的眼里,静悠是像神一样的女子,如但丁《神曲》里的贝亚德,为我心里唯一的温暖所在,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她竟然生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

    如果不是那块玉,如果不是他眉眼间与静悠几分相似神韵,我几乎怀疑我是不是认错了人,我真是自找了一个麻烦回来啊!

    那天,我把受了重伤的他送进了静悠原先工作的医院,那里现在已经为我所有,我请了最好的外科大夫给他接了骨伤,安排了最好的护士悉心照料他,然后,又添了还算信得过的心腹去调查他在外流浪的这十六年里的点滴。

    还好,结果让我还算满意,这十几年里,虽然他没有富贵生活,却也有一份让人羡慕的疼爱,他的养父,那个拾垃圾的老人很疼他。

    第三天,我再去医院的时候,我见到了他的养父,像质朴的老人家,拉着我的手含着泪,激动得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随后在一起闲聊里,从他的话语中,我得到了更多关于这个孩子的事情,他的名字倒是好记,白玉男——带着白玉的男孩儿,性情比较单纯,这是文明的话语,用我的想法,就是傻,欠调教!

    想着静悠优雅温润的性情,那温智洋虽然是个商人,却也有一股儒雅的气质,又配上浑然天成的富家子弟独有的那份纨绔气,倒也能看下眼去,就这两个人的基因结合,怎么可能会产出……

    我颇觉无奈,我想过无数种可能,甚至连最坏的都想到了,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被溺宠的养父娇成现在这副很符合他现在姓的这个“白”字!

    溯回从之,道阻且长,把他修炼成|人我真得费一些心力,用一段时间啊!我欠静悠的,还起来竟然比想的还要艰难,我以前不是没有想过训练谁,可那样的方法,我是不可能用在白玉男的身上的,看着那张七分像静悠的脸,我怎么可能下得去手啊!

    不过,不管多么艰难,我都不会把白玉男送回到温智洋的身边的,这一点我很肯定,不是我自私,而是我很清楚,现在还不是时候,若是我都不能把他调教好,温智洋那里就更不可能了!

    他那个阴狠的老婆,很难让人放心,我也不知道我是出于什么目的,竟然没有杀了她,这一点连我自己都觉得意外,或许是r曾经说过的那句话起了作用——“活着有时比死更痛苦!如果你恨谁,那就让他活着!”

    一个月后,白玉男出院了,这家伙的身体明显比他的智商好上许多,那么重的伤,说好就好,活蹦乱跳的像只撒欢的兔子,在我的身前身后,也不管我脸上的表情是什么样子,拉着我的衣角就“天哥,天哥”的叫着,上帝,如果我有一个这样的弟弟,请你即刻让我去天堂吧,天堂入不了地狱也可,我一定会感谢涕零的!

    我教他什么他都不明白,仰着那张大白脸懵懵不懂地看着我挠头,性情还活泼的很,我一眼没看到他就不知道跑到哪里玩去了,我真不知道照这样的速度,我哪一天才能把他调教的有自保的能力,我哪一天才能见到静悠啊!

    我反复不停地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好的,那么艰难的环境我都闯出来了,何况是对付一个小毛孩子呢,没有什么是我莫天道做不到的,不过是调教个毛头小子,他不是弱智,是我的手段没用到,他不是多动症,是我没教育妥当。

    在与白玉男最开始的三个月交往里,是对我耐心和信心的考验,可他……却一脸没什么的样子,哪怕我前一天晚上把他骂的狗血喷头,第二天早上,他仍是能笑脸相迎,真不知道他的心肝肺长全了没有,还是我……

    “小男,我训你,你不生气吗?“

    我忍不住问他时,他扬着一张没心没肺的大笑脸说:“你和我爸一样,都是为了我好,要不怎么就那么闲着愿意训我呢?”

    他懂,原来他什么都懂,可他还是那样气我,我真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的,我现在终于能理解他养父为什么会把他惯成这副模样了,你面对着他那张很无辜的脸真下不去手揍他啊!

    “天哥,我做做菜还行,真不会做手表啊,求你了,放我出去吧,我讨厌地下室,我想我爸了……”

    我把他关在地下室里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他每天都重复这样的一句话,作为见到我的开场白,我不理他,做到茶亭里弹古琴,手指才碰到琴弦,他就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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